针对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等问题,最高检将组织开展专项行动

针对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等问题,最高检将组织开展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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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民营企业内部“蛀虫”侵蚀企业财产,严重影响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问题日益增多。记者2月4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最高检将组织全系统深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厅长张晓津指出,一些民营企业陷入困境,并非外生环境所致,而是“后院起火”。同时,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立案难、查办难、预防难等问题突出,成为许多企业家反映的焦点,也是当前检察工作中需要着力破解的重点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精神,2023年7月底,最高检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和预防民营企业内部人员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制定12条检察措施。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治罪与治理相结合,依法、能动履职,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张晓津提出5方面工作:严格依法办案,依法惩治和预防民营企业内部人员尤其是关键岗位人员实施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利益输送等侵害企业利益犯罪;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持续加强立案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以高质效的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助推民营企业以合规建设为主的内控监督机制建设;根据《刑法修正案》及时调整并完善相关司法解释,促进统一依法惩治民营企业内部关键人员犯罪司法标准;加强民营企业家、民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法治教育,促进提高企业家和企业员工的法治意识。

张晓津特别指出,根据今年初全国检察长会议部署,最高检将组织全系统深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这项工作由经济犯罪检察部门牵头,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相关业务条线配合,深化落实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预防和惩治民企关键岗位侵害企业利益犯罪等“一揽子”检察举措,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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