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常会研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专家建议:给经济运行提供良好的纠纷解决机制

国常会研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专家建议:给经济运行提供良好的纠纷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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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消息,2月2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审议通过《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等。

会议指出,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是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提振经营主体信心的重要举措。

2月3日,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有助于提振发展信心,增强经济活力,为2024年的经济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北京大学国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苏剑建议,要切实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坚持发展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两个毫不动摇”,发挥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协同优势。当经济运行遇到问题时,在法律和合同框架下提供良好的纠纷解决机制。

据图虫创意

为何要对标“国际一流”?

国常会指出,要对标国际一流水平,围绕整体优化目标,一体推进强市场促公平、强服务增便利、强法治稳预期、强开放提质量、强改革抓创新等工作。要更加注重回应经营主体突出关切,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政策环境。

对此,刘俊海表示,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有助于加强产权保护力度,鼓励更多的投资兴业,从而更好地吸引外商投资、留住民营资本、深化国企改革。此外,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也有助于更好地建设法治政府。”

苏剑表示,世界各国普遍非常重视营商环境。在他看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不仅能够吸引外商投资,促进经济循环,还可以让中国企业以成本最低的方式参与到国内、国际经济运行中。

对于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具体内涵,苏剑认为,市场化是指一切要以市场为导向,要坚持市场作为基础性资源配置这一机制;法治化要求营商环境必须讲究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同时,中国融入全球经济的程度已经很深,必须适应国际化、全球化趋势,“让我们的经济能够正常在国际间交往”。

苏剑表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营商环境取得长足进步,但目前仍然与国际一流水平存在一定差距,特别对于民营企业来说,营商环境仍然需要不断优化。

如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对于如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苏剑认为,从市场化角度来看,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要对所有企业都一视同仁,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从法治化角度来看,苏剑表示,要给经济运行提供一个良好的纠纷解决机制,“要从市场主体的矛盾等角度去考虑,按照法律来,按照合同来。必须要坚持依法治国,要按照法律程序来,政府要在依法治国的理念中起带头作用。同时,需要不断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从国际化角度来看,苏剑表示,外资企业应该享有与中国企业同样的权利,也要承担同样的责任。法律方面也要与国际接轨,让国内和国外企业在法律方面实现完美和平稳地对接。要不断扩大对外开放,与世界各国保持良好的经贸合作关系和政治关系。要为国际友人来中国,中国企业家出国提供一个更加便利的通道。

刘俊海提到,目前营商环境存在产权保护不足的问题。“我曾经在研究报告中提出过两个‘神圣不可侵犯’——公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私人财产也神圣不可侵犯,落实好这两点对于优化营商环境是极为重要的。”刘俊海呼吁,要切实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一定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整治乱罚款重点是什么?

此次国常会还强调,要对涉及罚款事项的行政法规进行系统梳理,及时按规定进行修改完善。要加大对乱罚款的整治力度,更好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该管的要依法监管到位,特别是对安全生产、生命健康、产品质量等领域事项必须严格监管,绝不能有任何松懈。

针对乱罚款现象,刘俊海表示,一定要坚持法治政府理念,要坚持“主体法定、职权法定、程序法定、证据充分”。地方政府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违法作为必问责、授权不明不宜为”的原则。有形的手管不住,市场的无形之手就难以起效。

苏剑表示,目前个别地方和部门存在公权力过大的问题。“应该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加强依法治国,加大对乱罚款的整治力度,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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