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都水岸新老物业交接难后续:相关部门责令原物业退出管理区

丽都水岸新老物业交接难后续:相关部门责令原物业退出管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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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1日,新京报以《原物业拒不退出、新物业无法接手,北京一小区物业陷入交接难》为题报道了北京朝阳区将台乡丽都水岸原物业公司不配合新物业公司办理交接入驻。时至今日,原物业公司依旧不退出,新物业公司进不来。2月2日晚,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人民政府发布《致丽都水岸小区全体业主的一封信》,其中提到,赛特物业应依法交接,确保设施设备完整安全,并退出物业管理区域。

据了解,在上述报道发布后,2月1日,丽都水岸原物业服务商赛特国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将台分公司向新京报发来申诉信中指出,依据《民法典》《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丽都水岸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丽都水岸小区两次业主大会会议程序、招投标方案及投票过程中均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已严重侵害了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丽都水岸小区业主已对业主大会决议进行司法立案诉讼,提请朝阳区人民法院撤销“丽都水岸业主大会决议”。

对此,新京报记者多次拨打赛特物业将台分公司申诉信上所留的相关负责人电话,但相关负责人并未提供关于上述申诉问题的证据材料。

同日,丽都水岸小区多位业主向新京报记者反映,赛特物业将台分公司于2月1日在小区贴出《致全体业主的一封信》,其中提到,该物业公司依然会“坚守工作岗位,已经制定下一年度园区全面提升改造方案。请业主依法配合正常缴纳物业费及相关费用”。

2月2日晚,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人民政府发布的《致丽都水岸小区全体业主的一封信》表示,针对近期关于丽都水岸小区物业交接相关问题,朝阳区相关部门、将台乡人民政府、水岸家园社区居委会高度关注。将台乡人民政府、水岸家园社区居委会依据《民法典》《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全程指导、监督丽都水岸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和开展的相关工作,过程依法合规,业主大会共同决议合法有效。依据《北京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原物业服务人不得以业主欠交物业费、对业主共同决定有异议等为由拒绝办理交接,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新物业服务人进场服务。”赛特物业、北达盛业物业公司应依法交接,确保设施设备完整安全,并退出物业管理区域。

将台乡人民政府进一步表示,该乡政府已经召开丽都水岸物业交接问题“吹哨报到会”,组织协调朝阳区相关部门针对此问题进行研判会商,达成处理意见。

其中指出,立即启动行政执法程序。责令赛特物业和北达盛业物业于2024年2月18日前改正行为,退出物业管理区域,并接受复查。逾期不改的,对物业服务人予以通报,对拒不交接有关材料或者财物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退出物业管理区域的,自规定时间届满次日起处每日一万元的罚款。

此外,处理意见还称,请广大业主参照《丽都水岸业主委员公告》,将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缴纳至2024年1月22日,以免造成个人损失;建议业主委员会还可通过诉讼途径加快问题解决,将台乡人民政府将提供公益法律援助,并协调司法机关“快立、快审、快判、快执行”;将台乡人民政府将继续协调区级相关部门,坚持“统筹协调、依法推动、指导监督、兜底保障”的原则,依法推动赛特物业、北达盛达物业撤场,并做好交接工作,确保小区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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