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此她养成了一个要命的毛病,只要一下雨,就不由自主地认为那个人会出现。总是会习惯性地在人群中张望,只要看到发型或背影有些相似的人就会心情激动。
就像现在,明明把书摊开了放在桌上,准备稍微尽一下学生的义务;她就是克制不住地直盯着窗外的人潮,半个小时经过,那本“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仍是一页也没翻过去。
对她这个坏习惯,蕙茗劝过她上百次了。
“你也差不多一点好不好,都过了三年了,也该走出来了吧?你跟他在一起的时间还不到一年,难道你要为了那一年的错误,把以后的几十年一起赔上吗?”
这点她当然也知道,比谁都清楚。但是光知道又有什么用?几百年前就有人说过了,知易行难。
易碎的青春岁月,还有完全敞开的心扉,被人那样毫不留情地糟蹋,还有谁能够回到原来的自己,若无其事地继续过日子?
她瞄了手表一眼,发现离下一堂课已经剩下不到三十分钟,忍不住骂了自己一声,连忙收拾东西准备离开。看来第八堂铁定要迟到了。
方仪箴,你可以更没出息一点。
这时,一个身影窜入她眼底。虽然只是一闪,印象却特别清晰。略长的头发染成红色,深褐色的外套,还有他单手拎背包的姿势,顿时仪箴脑中塞满了一个名字:谢其光!
她不及细想,夺门冲出麦当劳,在人群中奋力前进想追上那个人影,然而才走到诚品前面她就已经追丢了,不管再怎么张望都看不到那个酷似其光的身影。
她失魂落魄地往回走,边走边苦笑。想想也实在够白烂,只是外套跟头发颜色类似,拿背包的姿势一样,就表示那是谢其光吗?这也太牵强了吧?要是让蕙茗看到她这副呆样,不把她骂到臭头才怪。
话说回来,就算真的是他又怎么样?人家都已经亲口说出“这辈子再也不要看到你”了,她还追他干嘛?追上他再大吵一架吗?
说了半天,她心里明白,下次再遇到同样的情形,她还是会做出一样的蠢事。
也许正如蕙茗所说,她真的会把自己的一生跟着那要命的一年一起埋葬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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