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律师,可以同一节介绍一下合伙企业,一般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的概念及利弊对比吗
曹宁说法 回复 @Kerry_Gong: 可以安排!不过得年后了
1.公司欠债,个人独资公司的投资人和公司要承担连带责任。 2.分公司没有独立法人,分公司和总公司要承担连带责任。 3.合伙企业可追加有限合伙人为执行人 4.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可追加变更抽逃出资,追加出资不实的股东出资人为被执行人 5.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可在原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下,即转让股转,可申请追加原股东作为被执行人。
曹宁说法 回复 @花收藏: 课代表!
感觉讲这些之前得提前解释下——实缴制&认缴制、法人&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不然可能会一脸懵逼
曹宁说法 回复 @Sirley杨: 额,我的错,以后往前导导,讲讲基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