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抽查电热毯,41批次不合格,其中7批次涉嫌假冒

市场监管总局抽查电热毯,41批次不合格,其中7批次涉嫌假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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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记者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获悉,日前,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电热暖手器等12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发现41批次电热毯产品不合格。其中7批次产品涉嫌假冒,已交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有23批次产品标志和说明不合格、22批次产品机械强度不合格、16批次产品结构不合格。

不合格名单显示,标称石家庄市康佳床上用品厂生产的相思豆电热毯,机械强度、结构不合格;标称任丘市爱真美家用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水暖电热毯,标志和说明不合格;标称石家庄羽梦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电热毯,输入功率和电流不合格,且涉嫌假冒;标称石家庄小绵羊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电热毯,机械强度、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不合格,且涉嫌假冒等。

市场监管总局介绍,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有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迅速组织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并及时将处理情况录入e-CQS系统。对不合格产品,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生产销售;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要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拒绝接受监督抽查的、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的、涉嫌假冒的、无证生产的,要通过现场检查、询问情况、查阅合同发票等方式调查取证,查清违法事实,从严从快从重处置,并跟踪抽查和实施重点监管。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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