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防止“小过重罚”“类案不同罚”等问题

市场监管总局:防止“小过重罚”“类案不同罚”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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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1日,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蒲淳在国新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表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是激发活力和规范秩序的根本保障。将加快完善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建立和推行案例指导制度,防止“小过重罚”“类案不同罚”等问题。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蒲淳表示,经营主体作为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就业机会的主要提供者和技术进步的主要推动者,其活力的有效激发,发展内生动力的充分释放,对于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着重从深化改革创新、促进公平竞争、公正文明执法、完善帮扶措施、规范市场秩序等五个方面开展工作。

在深化改革创新方面,将持续完善准入准营规则和市场退出机制,为经营主体办理业务提供更多便利。综合运用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效能,营造无事不扰、有需必应的良好环境。同时,还将着力优化对经营主体的评价方式,更加注重从规模结构、活跃程度、合规经营、创新和竞争能力、经济效益、社会责任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评价,引导各地区、各部门更加重视提高经营主体的发展质量,在量的合理增长基础上实现质的有效提升。

在促进公平竞争方面,将加快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大力破除行政性垄断和地方保护,推动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保障经营主体自主经营权。依法查处各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既发挥好大企业的规模优势,推动提升核心竞争力,又保护好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和创新活力。大力培育和弘扬公平竞争文化,推动形成认同公平竞争、践行公平竞争的社会氛围。

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将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把行政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为广大经营主体营造更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发展环境。加快完善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建立和推行案例指导制度,防止“小过重罚”“类案不同罚”等问题。更好运用提醒告诫、行政指导等方式,耐心做好沟通说明,积极争取理解支持,在依法履职中体现执法温度。

在完善帮扶措施方面,将进一步健全完善与经营主体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及时了解诉求建议,推动解决经营主体生存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在守信激励、质量技术帮扶、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等方面,研究制定更为务实、更加暖心、更有含金量的政策措施。加大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力度,帮助企业减轻负担。

在规范市场秩序方面,将依法惩处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坚决保障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同时,推动在重点领域加快完善合规管理体系,促进经营主体提升合规意识、诚信水平,实现更加规范、更可持续、更有活力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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