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官微消息,2024年1月29日,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原州委副书记、州政府党组书记、州长钟阳受贿一案。
遵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0年至2021年,被告人钟阳利用担任息烽县委副书记、县长,息烽县委书记,贵阳经开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贵阳经开区党工委书记,贵阳市花溪区委书记,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副州长、州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协议签订、工程承揽、项目推进、资金拨付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896万余元,其中2900万元未实际取得。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钟阳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钟阳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钟阳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社会各界群众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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