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群主动投案,曾被责令向省委作出书面检查

李永群主动投案,曾被责令向省委作出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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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7日,海南省纪委八届三次全会在海口召开。

当天下午,据海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海南省档案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乐东县委原副书记、县政府原县长李永群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海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官方简历显示,李永群,男,黎族,1965年6月出生,大学,文学学士,中共党员。

他曾长期任职海南省保亭县,历任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

2009年,李永群开始任职乐东黎族自治县,历任副县长兼九所新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县委常委、副县长。2015年9月,他任乐东黎族自治县代县长,后任县长,2020年4月任海南省档案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在李永群调离乐东县两个月后,2020年6月,时任乐东县委书记吴川祝被查。吴川祝于2017年9月任乐东县委书记,两人搭班子。

李永群曾被处分。

2021年11月,海南省通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问责情况。

通报称,原省国土资源厅在矿山恢复治理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将乐东县马鞍岭、昌江县叉河三狮岭两个违法石料采矿项目调整后,项目治理方案采量与原采矿权采量基本一致,且未按要求开展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以恢复治理为名,行矿山开采之实。东方市对好德公司采石场生态环境破坏问题敷衍整改,导致好德石场持续野蛮开采,破坏生态环境,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不分青红皂白地要求企业立即停产停运,存在平时不作为、急时乱作为问题。

根据调查情况,责令昌江县政府、乐东县政府、东方市政府分别向省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依据干部管理权限,责令省档案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永群向省委作出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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