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为躲避超宽大货车与公交车相撞,法院判货车司机和老人共担责

老人为躲避超宽大货车与公交车相撞,法院判货车司机和老人共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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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交通事故致人伤残案件。该案中,老人闫某骑自行车正常行驶,为了躲避身旁经过的超宽大货车,不慎失控与后方驶来的公交车相撞,导致小腿截肢,法院判决大货车司机杨某和闫某对此次事故各负50%的责任。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在顺义区某路段,杨某驾驶超宽大货车由东向西行驶时,年近八旬的老人闫某正在非机动车道内同向骑行自行车。当杨某驾驶车辆驶过老人身旁时,闫某因受到惊吓,自行车突然转向,闯入机动车道,与后方驶来的公交车右侧相撞。闫某身体被公交车碾轧,造成左小腿截肢。

法院经审理查明,监控视频显示,杨某驾驶大货车行至闫某左侧时,大货车右侧车轮距离非机动车道较近,因大货车装载的木材超过车体宽度,超宽部分占用了部分非机动车道,闫某向右打方向躲避,车轮轧到马路右侧边缘后自行车方向失控,向左转驶向机动车道,与后方驶来的公交车相撞。

法院认为,货车装载的货物超过车体宽度、占用部分非机动车道,影响闫某在非机动车道上通行,是事故发生的原因;闫某作为70周岁以上的老人,对自身安全缺乏注意义务,在避让大货车向右行驶后往左行驶,未谨慎骑行,致使车辆失控冲入机动车道,也是事故发生的原因。王某驾驶公交车在机动车道正常行驶,不存在违法行为,闫某在非机动车道上突然转向,王某难以采取紧急避让措施,故王某就本次事故的发生没有责任。

综上,杨某、闫某就事故发生均存在过错,各承担50%的责任;王某无责任。最终,法院判决杨某车辆的保险公司按照50%的责任赔偿闫某的损失。该案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提示,货车超宽、超长、超高都属于违法行为,在道路上十分危险,影响车辆自身稳定性的同时,超宽的货车易挤占其他车道,不仅会造成交通拥堵,还会在会车时发生剐蹭,影响道路安全。广大司机一定要严格遵循车辆的装载规定,不可随意加长加宽超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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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小邋遢zzz

    还得是公交车啊,要是私家车,无责?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