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四川旺苍县嘉川镇灯塔村,一村民办了“父亲去世3周年”宴席,村委会以该村民违反了当地制定的自办宴席规定,对其收1000元教育费。有网民质疑,这就是罚款。1月24日,灯塔村支部书记许凯回应称,该村民是被亲戚实名举报,因多次办酒,亲戚随礼有负担。
转账截图。图源:潇湘晨报
近年来,面对村民频繁办宴席增加亲邻随礼负担的现象,农村基层干部很是头痛。许凯介绍,在当地,村里有人办酒席就需要添份子钱,“我们这里随礼最低200块钱,可能还会更多。”该村民用这种名义办酒席,村民意见很大。
批评指责村干部以教育费之名,行罚款之实的不当之举,这无可厚非。但是,农村基层干部除了听到批评,更需要听到“怎么办”的有效办法。也许,如果站在村干部们的角度设身处地想一想,就会发现矛盾之处:面对村民投诉,他们又不能完全置之不理,而直接“上手段”处理,又会引发执法权、强制性等问题。
就拿所谓的教育费来说,其实和强制性的罚款没有区别,只不过名目不一样罢了。这也说明,村干部明白村委会这级基层组织没有对村民处以罚款的执法权,于是用教育费来掩饰。这就是当下一些农村基层干部,在移风易俗工作中面临的两难尴尬。
据悉,在规范农村自办宴席这事上,嘉川镇和村委会并没有少做宣传教育工作,同时出台《嘉川镇规范农村自办宴席实施方案》,规定除婚嫁、丧事、寿宴外,周年等其他事由不允许置办酒宴。违反规定的,村按《村规民约》或其他相关规定依规进行处理。但是,并不是所有村民都有自觉。
近年来,部分农村地区请客送礼之风愈演愈烈,生日、生孩子、乔迁、升学、参军等红白喜事都要请客。特别在春节期间,外出务工的都回来了,要请客的都把时间往春节移,春节已变为请客吃酒的集中季,沉重的礼金负担压得部分农户喘不过气来。若让这种不良风气蔓延,尤其是集中出现,还很容易诱发矛盾。
因此,在刚性的罚款和柔性的道德规劝之间,或许还可以有一些实际措施。
比如,当地基层干部可以自觉带头,不是必要的红白大事,就不举办、少举办酒席,即使举办酒席,也可以明确告知亲邻不收礼、少收礼,并坚决贯彻下去。当将这种观念付诸实践的人多了,新的规矩也就自然立下了,那些想着趁办酒席“挣”一笔的村民,也就不好意思逆风而行了。
再者,像灯塔村这种引发村民反感的,其实已经显现了突破口:既然引发了争议,那就借势明确一下村委会态度,重申规则,让村民把话说开、把理讲透。熟人社会,大家一般都爱面子。正如有网友所说,既然都已经走到了举报这一步,那么何妨婉拒“出席”呢?撕破了旧面子,一种新的、更健康的观念才能建立。
移风易俗当然不容易,也不是一时半会就能改变的。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基层干部一定要讲究方法,多动脑子,至少不能在解决问题的同时,制造更大、更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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