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行销售假冒贵州茅台酒产品被罚,曾因同类违法受处罚

一商行销售假冒贵州茅台酒产品被罚,曾因同类违法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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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消息,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公布2023年第四季度“铁拳”行动典型案例,其中一件案例为当事人销售假冒贵州茅台酒的产品,且其曾因同类违法已受到过行政处罚。

案例详情为,2023年9月25日,隆德县市场监管局对隆德县德源商行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其经营的20瓶“贵州茅台酒 飞天53%vol”型白酒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经查,当事人无法提供涉案白酒的有效进货凭证、无法证明合法来源,且其明知进货价格低于正常市场价的情况下收购涉案白酒并用以销售。经商标权人鉴定,涉案20瓶白酒系假冒贵州茅台酒的产品。同时,当事人曾因同类违法已受到过行政处罚,其属于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2023年11月23日,隆德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涉案白酒、罚款18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将当事人依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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