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生现货市场研究报告(5)
季节性风险花生作为季节性供应原料,供给与需求具有不同步性,这导致花生产业面临着季节性风险。在供给方面,花生供给具有显著的季节性,短期内大量集中上市,花生种植户可能面临滞销风险,并且由于花生主产区相对集中,而销区相对分散,在出现天气等突发因素影响下,可能会带来运输风险。在消费方面。花生及其制品消费具有常年性,但也具有季节性特征,一般在中秋、元旦、春节等节日期间消费增加,花生加工企业和产品销售企业面临着存货风险、资金风险。四、自然风险花生作为一年生油料和经济作物的一种,其种植、生长和收获期间面临着一系列的自然风险。如气候条件变化带来的冻灾、旱灾、洪涝灾害以及病虫害等。(一)冻害我国花生种植分为春花生和夏花生,南方春花生和北方夏花生一般不会遭受冻害,但北方春花生容易遭受冻害。最近几年,随着地膜种植推广,北方春花生种植期有所提前,在花生出苗和早期生长期间,如果遭遇极端低温天气,可能会使花生遭受冻害,进而影响花生的后期生长和结果率,导致单产降低。(二)干旱与洪涝花生生长期间需要一定的降水量,如果在花生生长出现严重干旱天气,不能及时浇水,将会影响花生的开花及结果率,进而导致单产下降。如果在花生生长期间出现持续降水,导致洪涝灾害,也会影响花生的开花及结果率,导致单产下降。在花生收获季节,既使没有出现洪涝灾害但出现持续阴雨天气,也会影响到花生的收获和晾晒,导致花生生芽、黄曲霉毒素增加等,严重影响花生的质量、食用和加工利用。此外,在花生开花季节,如果出现狂风暴雨天气或冰雹灾害,也会对花生单产造成较大影响。(三)病虫害花生病虫害种类多,分布广,危害重,如果不能及时防治,将对花生单产和质量造成较大影响。花生的病虫害防治不但会增加种植者的生产成本和人工成本,如果防治措施不当,也容易导致农药残留超标等质量安全问题。第八章我国花生产业政策第八章我国花生产业政策一、国家层面的花生产业政策花生不仅是我国最大的油料作物,也是重要的经济作物。最近10多年,国家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花生产业迎来很好的发展机遇。2011年我国花生产量首次超过大豆,成为国内最大的油料作物。(一)发展资金支持2007年9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促进油料生产发展的意见》,提出在黄淮海地区大力发展榨油用花生种植,并出台一系列的扶持政策。一是建立对油料生产大县的奖励政策,二是加快油料生产基地建设,三是开展油料作物保险试点工作,四是积极引导一批生产规模较大、效益较好的油脂加工企业,在主产区建立原料生产基地。2009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一号文件发布,提出完善农业补贴制度和市场调控机制;坚持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增加良种补贴,扩大马铃薯补贴范围,启动青稞良种补贴,实施花生良种补贴试点。2010年5月20日,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2010年花生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提出重点补贴黄淮海花生集中产区,适当兼顾其他花生主产区。补贴标准为:大田生产每亩补贴10元,良种繁育每亩补贴50元。(二)农产品加工补助及税收政策2008年底,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食用植物油产业健康发展保障供给安全的意见》,明确提出今后几年国家将大力发展花生油、菜籽油、棉籽油和小品种植物油,支持新建和扩建一批技术水平高、规模效益好的油菜籽、花生、棉籽以及葵花籽、油茶籽等小品种油料加工项目和油料基地。2008年11月2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2008年版),规定对花生、菜籽、大豆等粮食的副产品等,进行清理、热炒、磨坯、榨油(搅油、墩油)、浸出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植物毛油和饼粕等副产品免征企业所得税。(三)花生等油料高产创建支持政策2008年4月18日,农业部印发了《2008年油料“321”高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提出花生优质高产创建以黄淮海地区为主,适当兼顾长江流域及南方地区,选择20个县(市、区),建立万亩花生高产创建示范区。2008年9月25日,农业部印发了《2009年全国粮棉油高产创建工作方案》,提出将选择100个花生主产县,建设100个万亩高产创建示范片,每县1个,创建目标是带动示范县花生亩产较上年增5%以上。(四)有关产业规划2008年1月8日,农业部印发了《振兴油料生产计划工作方案》,提出稳定花生种植面积,到2010年,花生面积稳定在6850万亩,平均亩产达到222公斤,总产量达到1520万吨,分别比2006年提高8公斤和增产50万吨。2009年5月国务院发布了《轻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提出支持农副产品深加工,重点推进油料品种多元化,实施高效、低耗、绿色生产,促进油料作物转化增值和深度开发,2009-2011年将新增菜籽油100万吨、花生油100万吨、棉籽油50万吨、特色油脂100万吨产能,保障食用植物油供给安全。2016年4月11日,农业部发布了《全国种植业结构调整规划(2016-2020年)》,提出重点发展花生和油菜生产,稳定长江流域油菜和黄淮海地区花生面积,因地制宜扩大东北农牧交错区花生面积。到2020年,花生面积稳定在7000万亩左右。二、主产省区的花生产业政策我国花生种植遍布全国各地,但各省对花生种植程度不同,花生产业发展差异较大。最近10多年,河南省高度重视花生产业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花生种植面积和产量不断增加;山东省花生种植面积和产量稳定增加,在花生产业政策的支持下,花生加工行业持续快速发展。(一)河南2009年9月,河南省政府发布了《河南省食品工业调整振兴规划》,提出建立沿黄区域油用大果花生产业带和豫西南小果优质花生产业带,加快发展具有资源优势的花生油、芝麻油、大豆油,鼓励花生低温制取清香花生油和食用花生蛋白的生产。2011年7月河南省政府印发《河南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加快发展花生、芝麻等优质特色油料作物,建设2400万亩优质油料生产基地,建设40个优质油料生产基地县,进一步壮大花生、菜籽油、芝麻精深加工产业。2016年12月,河南省政府发布了《河南省“十三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建设全国小麦、玉米、花生等育种创新基地,大力发展优质花生,重点打造沿黄区域及黄河故道优质大果花生优势区、豫西豫南豫西南优质小果花生优势区,到2020年,全省优质花生总面积达到2500万亩以上。(二)山东2011年3月4日,山东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油料产业振兴规划(2011-2015年)》,主要内容包括花生主产区建设与中低产田改造,花生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特色品牌培育与安全标准体系建设等。2016年8月18日,山东省政府批复了农业厅上报的《山东省油料(花生)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省花生种植面积达到1200万亩总产量达到378万吨,高油花生和优质食用花生比例显著提高。2017年7月20日,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财政厅印发了《山东省2017年花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实施方案》,提出全省安排4个花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县,每个县补贴资金200万元。每个项目县建立一个试验区,面积100亩以上,打造1处核心示范区,面积5000亩以上。2017年9月26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加快培育高油花生等专用新品种,以青岛、烟台、临沂市为中心的花生加工企业集群,支持农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改善花生设施装备条件,促进商品化处理,减少产后损失。(三)河北2012年7月12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北省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2-2015年)》,提出在滦县等17个县市建设花生优势区,在以廊坊、唐山、秦皇岛市为主的冀东地区大力发展春花生,在冀东、冀中南平原河泛区开发利用荒地发展优质花生种植。2016年5月,河北省农业厅、河北省委省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联合发布了《河北省现代农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省油料种植面积稳定在700万亩,总产量达到150万吨。(四)辽宁省2016年6月26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印发了《辽宁省现代农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在辽西北和沈阳等油料产区,大力发展以花生和大豆为主的油料产业,建设沈阳、铁岭、锦州、阜新4个花生生产基地,打造阜新花生生产与加工产业大市。第九章花生的质量标准和检验一、花生国家标准我国花生的国家标准(GB/T 1532-2008)于2008年11月4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已于2009年1月20日实施。新标准将花生果(GB/T1532-1986)和花生仁(GB/T 1533-1986)两项国家标准进行了合并。本标准规定了花生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质量要求和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和标识以及对包装、储存和运输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加工、储存、运输、贸易的商品花生,不包括经过熟化处理的花生。表9-1花生仁质量指标注:“一”为不要求花生仁:花生果去掉果壳的果实。纯仁率:净花生果脱壳后籽仁的质量(其中不完善粒折半计算)占试样的质量分数。净花生仁:花生仁去掉果皮后的果实。纯质率:净花生仁质量(其中不完善粒折半计算)占试样的质量分数。不完善粒:受到损伤但尚有使用价值的花生颗粒,包括虫蚀粒(被虫蛀蚀,伤及胚的颗粒)、病斑粒(表面带有病斑并伤及胚的颗粒)、生芽粒(芽或幼根突破种皮的颗粒)、破碎粒(籽仁破损达到其体积五分之一及以上的颗粒,包括花生破碎的单片子叶)、未熟粒(籽仁皱缩,体积小于本批正常完善粒二分之一,或质量小于本批完善粒平均粒重二分之一的颗粒)、其他损伤粒(其他伤及胚的颗粒)几种。杂质:花生果或花生仁以外的物质,包括泥土、砂石、砖瓦块等无机物质和花生果壳、无使用价值的花生仁及其他有机物质。色泽、气味:一批花生固有的综合色泽、气味。整半粒花生仁:花生仁被分成的两片完整的胚瓣。整半粒限度:整半粒花生仁占试样的质量分数。二、花生行业标准(一)油用花生行业标准国家农业行业标准《油用花生》(NY/T 1068-2006)于2006年7月10日发布,2006年10月1日实施。该标准规定了油用花生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适用于油用花生仁(果)的收购、加工、贮存及销售。油用花生仁感官指标见表9-2。表9-2油用花生仁感官指标注:异味,虫蛀蚀,病斑,生霉,腐烂为主要缺陷。油用花生仁理化指标见表9-3。表9-3油用花生仁理化指标(单位:%、mgKOH/g)油用花生仁卫生指标见表9-4。表9-4油用花生仁卫生指标(单位:mg/kg、u g/kg)注:其他卫生指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不完善仁:包括未成熟仁、破碎仁、损伤仁等尚有食用价值的花生仁。未成熟仁:籽仁皱缩,体积小于本批正常完善仁1/2或重量小于本批完善仁平均仁重1/2的籽仁。破碎仁:破损大于整仁体积1/5的籽仁,破损开的单片子叶及种皮脱落大1/3者为破碎仁。损伤仁:受机械损伤不大于整仁体积1/5的籽仁。变质仁:包括虫蛀、病斑、生霉、腐烂、热伤、冻伤、子叶明显变色泛油及沾污的花生仁。纯质率:净仁重量占试样重量的百分数。纯仁率:净果脱壳后的籽仁重量占试样重量的百分数。不完善果:包括未成熟果、破碎果、虫蚀果、损伤果等。未成熟果:果内含有未成熟仁的荚果。破碎果:纵裂或横裂果,裂纹明显穿透,长度分别达果长的1/3和果围的1/2的荚果;果壳明显穿孔或裂口的花生果,脱出花生仁。虫蚀果:果壳被虫蛀明显穿透;虫蚀未穿透,但面积达全果的1/3及其以上者;果壳受损不明显,但籽仁已受虫蚀的花生果。损伤果:果壳变色变质,籽仁正常;果壳正常,籽仁受损伤;果壳有褐色斑块,累计面积达整果1/3;籽仁发芽的花生果。杂质:非花生果或花生仁的物质。含油率:花生仁中的粗脂肪含量百分率。(二)食用花生行业标准国家农业行业标准《食用花生》(NY/T 1067-2006)于2006年7月10日发布,2006年10月1日实施。该标准规定了食用花生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适用于食用花生仁(果)的收购、加工、贮存及销售。食用花生仁感官指标见表9-5。表9-5食用花生仁感官指标食用花性信理代指标见表9-6。表9-6食用花生仁理化指杯(単位:%)注:其他卫生指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三、花生标准与食品安全问题花生的检验检疫必须依据国家标准、国际标准、专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有关条款进行。花生的安全卫生标准主要是关于黄曲霉毒素和有毒有害物质残留。(一)黄曲霉毒素花生从田间到收获、贮存及加工各环节都有感染黄曲霉毒素的风险。由于黄曲霉毒素对人类有强致癌作用,世界卫生组织及各国都加强了对花生及花生制品中黄曲霉毒素的检测工作。目前,世界各国对黄曲霉毒素的限量要求不尽一致,但总体趋势是要求越来越严,含量要求越来越低,有的国家要求不得检出黄曲霉毒素。世界主要花生进出口国家及地区的黄曲霉毒素限量指标见表9-8。表9-8世界主要花生进出口国家及地区黄曲霉素标准(单位:ug/kg)资料来源:《中国花生品质区划》,科学出版社(二)重金属污染花生的重金属污染主要包括汞、砷、镉和铅污染,以重金属镉的污染较普遍。花生所含重金属的来源包括土壤、工业及交通污染、农事活动污染和大气沉降等。土壤是花生种植的唯一承载介质,其中重金属的种类、含量和活性直接影响到花生籽仁中重金属的含量。研究发现,根据土壤重金属的背景值、活性等性状,采取合理的治疗改良措施,如施加适量的生石灰等碱性物质提高PH值,增施有机肥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能够改善土壤自身的吸附性能,降低重金属的活性,最终减少花生对土壤基质中重金属的吸收量。(三)有毒有害物质残留近年来,一些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成为各国检验花生及其制品的重要质量指标。由于丁酰肼(B9)的水解产物“非对称二甲基联氨”具有致癌作用,所以花生中丁酰肼检验成为继黄曲霉毒素检验之后的又一敏感项目。为加强农药管理,增强我国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经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审议,2003年中国撤销了丁酰肼在花生上的登记。2004年,日本新增修订了4种花生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分别为毒死蜱、速收(丙炔氟草胺)、抑芽丹和除草剂恶唑禾草灵,其残留限量值为0.02~0.2 mg/kg。另外,美国环境保护署也正在制定农药丙炔氟草胺的残留限量标准,生效时间尚未确定。该药在中国仅在大豆和花生上注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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