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第四批信阳市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管理,充分发挥文物在传承优秀历史文化中的重要作用,在严格履行推荐上报、材料初审、现场核查、专家评审、公示公告等程序基础上,经第3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确定杨靖宇旧居等32处文物保护单位为第四批信阳市文物保护单位,现予公布。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正确处理保护与利用、传承与发展的关系,积极推进文物资源的挖掘与延伸、转化与发展,不断提高全市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水平。
附件:第四批信阳市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信阳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第四批信阳市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一、革命文物
二、古遗址
三、古墓葬
四、古建筑
五、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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