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玉曆》的内容
十殿閻君的法庭介紹
四. 第四殿 五官王
四殿五官王:司掌大海之底,正東沃礁石下『合大地獄。此重亦赓五百由旬,亦另有十六小地獄。
一名泵池小地獄、 二名鉚鏈竹簽小地獄、三名沸湯澆手小地獄、 四名掌面流液小地獄、五名斷筋剔骨小地獄、 六名經肩刷皮小地獄、七名鍴膚小地獄、 八名蹲峰小地獄、九名鐵衣小地獄、 十名木石土瓦壓小地獄、十一名戮眼小地獄、 十二名飛灰塞口小地獄、十一二名灌藥小地獄、 十四名油董滑跌小地獄、
十五名刺嘴小地獄、 十六名碎石埋身小地獄、
*各大地獄、小地獄之詳情,請參閱《洞冥寶記》。
五官王掌管的地獄,在人海之底,正東方沃燃石下的合大地獄。此地獄寬廣各八千裏(五百由旬) 。
也另外設有十六小地獄。
世人漏稅,抗糧,賴租,用重秤,合假藥,賣着水米,用假銀,欠數錢,賣油粉绌绫,刮漿布疋衣褲
路遇蹩廢老幼,不即讓行;
暗占鄉民及老幼肩販便宜;
受托寄帶家書,不速交付;
竊取街路砌就磚石,及晚夜燈内油燭;
窮不安分守己,富不憐老恤貧;
如有告貨,先已允借,至期空覆,緻令悮事;
見人有病,家藏藥食,吝不付給;
良方秘不傳授;
煎過藥渣,或碎碗料器等物,潑置街路;
無故養驢馬諸獸,尿糞妨礙行人;
故意荒蕪田地,損壞他人牆壁;
咒詛魇魅,造言驚吓等事者。
查核事犯之大小,令鬼卒推入各大地獄受苦。另再判發何小地獄受苦,滿日送解第五殿察核。
世人若犯以下事件者,配入此處:
㈠漏稅不繳。
[二] 要賴不給租金。
[三] 買東西用重秤,以占人家便宜。
㈣調配假藥,當真藥賣人,因而悮人病機的。
[五] 泡過水的米,仍當好米賣人。
㈥買東西時用假銀子(錢)給商家。或者将零頭的錢扣下不給。
㈦賣一些惑人心思,引人虛榮的香油、香水、脂粉、絲綢、绫羅等物品。
㈧路(車)上遇見跛足、殘廢的老人、幼童,不立刻讓路、讓坐。
㈨暗中霸占,詐欺一些較無知識的鄉民,,以及年老、幼小的人,或者肩挑販賣,辛苦賺取微薄利潤的人。
㈩受人托付,寄帶家書,不很快地交付給對方,悮人訊息。
[十一] 竊取街道上鋪路的磚,或石塊,以及夜晚照明的燈、燭,造成交通危險。
[十二] 窮人不安分守己,貪圖意外之财。
[十三] 富人不憐老恤貧,多行救濟。
[十四] 假如有人來借錢,起先答應借貸,到時候卻故意落卒不借,以緻悮了人家的大事。
[十五] 見人生病,家中收藏有藥物,卻吝啬不提供出來。
[十六] 有很有效的方劑,卻秘藏於己,不傳授出去。
[十七] 煎過的藥渣、或碎碗、雜物、廢棄的器械,亂放在街道上,影響車、人的行走。(垃圾宜分類)
[十八] 無緣無故養驢、馬等獸類,以緻尿、糞妨礙行人或環境衛生。(動物宜圈養好)
[十九] 田地無法耕作,下租給他人種植,故意荒蕪、廢棄。
[二十] 損壞他人的牆壁。
[二一] 用咒語、法術、驅使鬼神,來捉弄人。
[二二] 亂造驚人之言, 以驚吓人。
以上事端,經查核所犯事件的大小,命令鬼卒,先推入各大地獄去受苦。再另外判發所屬罪業的小地獄,去受苦刑。期滿之後,再解送到第五殿,考察審核其功過。
世人若於二月十八日,誓悔不再犯者,免人本殿諸獄。
如鈔《玉曆》全卷,或績加古今因果報應事件於各殿章句之汝亦暗裏有功。
世人假若在每年的二月十八日這一天,發誓、悔改、不再違犯的話,可以免入本殿各地獄受苦。
假如鈔寫《玉曆》全書,或者續加古今因果報應的事迹在各殿的章句之後,來勸化人爲善,流傳後代,使閱讀的人從此悔改, 他能免於犯錯,你亦暗中自有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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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的很好
鹿呦终南 回复 @内丹养生: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