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企业开具通行证之便,添加相关负责人微信,用周转银行贷款的名义向辖区内14家企业共15人借款5.4万元,嘉兴市嘉善县某镇经济发展办工作人员凌某为此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并归还全部借款——浙江省纪委省监委官网1月11日公布了上述案例。
据介绍,2023年3月,嘉善县委第一巡察组进驻该镇开展常规巡察,多次走访企业倾听诉求。在与一家金属制品厂负责人交谈时,工作人员得知,他在疫情期间因运输货物需要常到镇经济发展办办理通行证,与工作人员凌某相熟,2020年中曾借钱给对方,还未归还。
巡察组随即召开组务会议并开展核查。经了解,2022年6月至12月底,凌某以为企业开具通行证之便,添加相关负责人微信,以周转贷款的名义向服务、管理的14家企业共15人借款5.4万元。
巡察组向县纪委监委移送了线索和相关材料,凌某某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如数归还全部借款。驻点巡察结束后,县委巡察组督促该镇举一反三,强化整改。镇党委组织学习重温“九个严禁”、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纪律规定,制定下发了《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实施方案》,健全领导联系企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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