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校原校长被公诉

一高校原校长被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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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海洋大学原党委副书记、校长潘新祥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韶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潘新祥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韶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潘新祥利用担任广东海洋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潘新祥

2023年7月消息,潘新祥被查。

2023年10月消息,潘新祥被“双开”。

通报指出,经查,潘新祥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党的规矩,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和宴请;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违反议事规则,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潘新祥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潘新祥开除党籍处分;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3年11月15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潘新祥被逮捕。

潘新祥简历

潘新祥,男,汉族,1964年11月出生,浙江兰溪人。1987年毕业于大连海运学院轮机工程系,博士,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远洋轮机长。

1982年09月——1987年09月,大连海运学院轮机管理专业本科工学学士;

1987年09月——1990年06月,大连海运学院轮机工程专业研究生工学硕士;

1995年09月——1999年01月,大连海事大学载运工具运用工程专业博士生工学博士

工作经历;

1990年06月——1992年07月,大连海运学院轮机工程系助教、三管轮;

1992年07月——1994年04月,大连海运学院轮机工程系讲师、二管轮;

1994年04月——1997年10月,大连海事大学轮机工程学院讲师、大管轮;

1997年10月——2001年01月,大连海事大学轮机工程学院副教授、轮机长;

2001年01月——2002年10月,大连海事大学轮机工程学院副院长、教授;

2002年10月——2005年01月,山东省烟台市交通局副局长;

2005年01月——2009年12月,大连海事大学轮机工程学院院长、教授;

2009年12月——2010年09月,大连海事大学轮机工程学院院长、校党委委员;

2010年09月——2011年11月,大连海事大学校长助理党委委员;

2011年11月——2018年10月,大连海事大学副校长;

2018年10月起,广东海洋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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