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政府网1月10日消息,近期,有医生反映,按病组付费改革后医院担心亏损,不敢收治病情复杂的病人;还有网民称亲属住院不满15天,被多家医院以“医疗费用已经超过DRG报销的上限”为由强制要求转院。对此,国家医保局作出回应:直接将病种平均费用当做最高“限额”,损害多方权益。
2019年起,国家医保局开展按病组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推进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工作。DRG/DIP都是按病种付费的具体形式,与传统单病种付费相比,能够明显扩大覆盖的病种范围,提升管理精细度,并有效控制基金风险。
国家医保局表示,实际付费地区个人负担水平普遍降低,基层病种同城同病同价使群众就医便捷性有所改善。医保部门使用科学的管理工具,引导医疗机构提高了病案质量,加强了临床路径管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医疗机构管理较粗放,直接将病种平均费用当做最高“限额”,损害医务人员收入和参保人就医权益。相关情况请及时与医保部门反映,各地医保部门将按规定及时处理。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按照《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突出病组、权重和系数三个核心要素,使分组更加贴近临床需求及地方实际,使权重更加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通过系数管理,促进医疗服务下沉,大幅提高医疗服务资源和医保基金使用绩效。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