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四川乐山正加快推进市级融媒体中心建设。为充分展现新形象、新风貌,进一步提高知名度和认同感,提升品牌形象。乐山市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新闻客户端“乐水乐山”形象标识。
即日起至2024年1月15日18:00,全国从事或爱好设计创意者均可参加。
投稿者需将投稿联系人、联系方式,创意文案说明作为邮件内容,以高质量TIFF格式或JPGE格式电子文件作为附件,发送作品至投稿邮箱:bj2403906@163.com。其中,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大小不低于1兆。
所投作品需体现乐山的自然生态之美、多彩人文之韵、烟火嘉州城之味、特色产业发展之势,符合时代特征和媒体传播视觉效果;庄重大方、构思新颖、创意独特、色彩明快、辨识度高,图案简洁、富有个性、寓意贴切,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易于传播,适合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应用;应用性强,可于名片、公函、信笺、宣传品、纪念品等传播介质上使用;所有内容必须是原创,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也不属于公开作品。不得与其他城市、大会、品牌形象标识雷同,且LOGO尚未被注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若构成侵权责任,由投稿人自行负责;设计稿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技术文字说明和理念说明;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
乐山市融媒体工作专班将组织有关领导、专家成立评审小组,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在评选出5件入围作品后,进行终评。最终评选出1件作品,确定为 “乐水乐山”形象标识。入围作品每件给予2000元奖励,采用作品给予10000元奖励,不重复奖励。
值得注意的是,投稿者须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明和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稿件作品必须是原创,若有抄袭、剽窃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资格。投稿作品所涉及的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获选作品须提供矢量源文件,作者拥有著作权,乐山市融媒体工作专班及乐山市融媒体中心拥有使用权、发表权及改编权,用于相关会议、画册、展览及宣传推广活动等;奖金所得税由获奖者承担,单位或个人在投稿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自理;本活动解释权归乐山市融媒体工作专班所有,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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