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骗取新婚妻子30万元后“失踪”,法院:有期徒刑4年4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男子骗取新婚妻子30万元后“失踪”,法院:有期徒刑4年4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00:00
04:11

近日

刚刚结婚的姜女士有点闹心

因为她的新婚丈夫突然神秘“失踪”了

一并“失踪”的

还有她分两次借给男方的30万元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接下来

请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

今天分享的这则案例

案情简介

姜女士是一名司机

一天,她拉到了一名

“特殊的”乘客陈先生

两人越聊越投机

这位风趣幽默谈吐不凡的乘客

让姜女士瞬间产生了好感

很快她就和陈先生坠入爱河

但是等待她的,不是爱情的甜蜜和美好生活的开始,而是一场精心策划的陷阱……

这天

陈先生突然给姜女士打来一个电话

谎称自己有个二手车的交易

临时需要周转资金

但是姜女士手头也没有钱

就跟自己父母借了10万块钱

给了陈先生

后两人感情迅速升温

认识不到一个月

就去民政局登记结婚

没想到结婚没多久,陈先生的财务状况又出现了问题。这次陈先生谎称自己的生意出了点问题,存有大笔资金的银行账户突然被冻结了,需要一笔资金打点相关人员,好让银行账户解冻。这一次,姜女士又向父母借了20万。

后姜女士开始频频问起陈先生什么时候能归还自己向父母借的钱,陈先生便给了姜女士一张银行卡,说这张卡等到指定的日子就会有一笔30万元的钱款进账。姜女士提起两人都已经结婚了,但是还没有见过陈先生的父母,便催促陈先生带自己回家见长辈。面对姜女士的催促,担心事情败露的陈先生选择了不告而别……

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的姜女士

赶紧去银行查询

陈先生所述的

那笔30万元钱款有没有到账

结果令姜女士大吃一惊

银行卡里不光没有30万元进账

就连银行卡都早已经被注销了

姜女士彻底醒悟了过来并且报了警

后陈先生被警方控制

法官有话说

被告人陈某某虚构自己的家庭工作情况及社交背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各种借口向被害人骗取钱财,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事后陈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裁判结果

被告人陈某某因犯诈骗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同时,责令被告人退赔

被害人财产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以上内容来自专辑
用户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