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刚刚结婚的姜女士有点闹心
因为她的新婚丈夫突然神秘“失踪”了
一并“失踪”的
还有她分两次借给男方的30万元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接下来
请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
今天分享的这则案例
案情简介
姜女士是一名司机
一天,她拉到了一名
“特殊的”乘客陈先生
两人越聊越投机
这位风趣幽默谈吐不凡的乘客
让姜女士瞬间产生了好感
很快她就和陈先生坠入爱河
但是等待她的,不是爱情的甜蜜和美好生活的开始,而是一场精心策划的陷阱……
这天
陈先生突然给姜女士打来一个电话
谎称自己有个二手车的交易
临时需要周转资金
但是姜女士手头也没有钱
就跟自己父母借了10万块钱
给了陈先生
后两人感情迅速升温
认识不到一个月
就去民政局登记结婚
没想到结婚没多久,陈先生的财务状况又出现了问题。这次陈先生谎称自己的生意出了点问题,存有大笔资金的银行账户突然被冻结了,需要一笔资金打点相关人员,好让银行账户解冻。这一次,姜女士又向父母借了20万。
后姜女士开始频频问起陈先生什么时候能归还自己向父母借的钱,陈先生便给了姜女士一张银行卡,说这张卡等到指定的日子就会有一笔30万元的钱款进账。姜女士提起两人都已经结婚了,但是还没有见过陈先生的父母,便催促陈先生带自己回家见长辈。面对姜女士的催促,担心事情败露的陈先生选择了不告而别……
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的姜女士
赶紧去银行查询
陈先生所述的
那笔30万元钱款有没有到账
结果令姜女士大吃一惊
银行卡里不光没有30万元进账
就连银行卡都早已经被注销了
姜女士彻底醒悟了过来并且报了警
后陈先生被警方控制
法官有话说
被告人陈某某虚构自己的家庭工作情况及社交背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各种借口向被害人骗取钱财,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事后陈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裁判结果
被告人陈某某因犯诈骗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同时,责令被告人退赔
被害人财产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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