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引发火灾事故,6人被行政拘留

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引发火灾事故,6人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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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消防部门获悉,去年12月,北京市出现5例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引发火灾事故,6人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0天。

2023年12月5日晚,丰台一小区居民马某某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回家中充电,电池爆炸起火。消防员及时赶到现场扑救,紧急疏散居民,未造成人员伤亡。事后,马某某因过失引起火灾,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火灾调查人员询问报警人马某某得知,为图方便,他违规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回家充电,电池发生爆炸后酿成了火灾。而在马某某居住的单元门口,张贴着电动自行车严禁入户充电的消防宣传海报。此前,社区和小区物业人员更是多次开展过入户消防宣传。

据了解,马某某居住的小区内设置有6处充电桩,有148个充电口,最近的一个充电桩就位于事发单元西侧20米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项之规定,马某某因过失引起火灾,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2023年12月11日5时许,昌平区某小区地下室内发生火灾。经调查,起火原因系某住户在室内为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违规充电,蓄电池出现故障引燃周围可燃物。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区公安分局,经调查取证后,给予当事人董某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同日8时许,昌平区另一小区发生火灾。经调查,起火原因系某住户在室内违规为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后,将蓄电池放置在室内,电池发生故障引燃周围可燃物。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区公安分局,经调查取证后,给予当事人佟某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2023年12月29日早上,丰台区一小区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消防部门调查发现,火灾为两名租客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回家中充电所致。

火灾调查人员发现起火点位于客厅电脑桌上,上面有电动自行车电池残骸。租客范某表示,起火的电池是合租室友韩某某的,对方最近将车子转让给自己骑,事发前一晚,两人合力将电池拎到四层的家中充电,早上,充电充了一晚的电池短路后引发了火灾。因过失引起火灾,两人均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同日20时许,在丰台区一家烟酒商店内,店主张某某将电池放在店内充电。充电过程中,电池电气线路故障起火,引燃了周边的可燃物,事发后张某某因过失引起火灾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消防部门提示:广大市民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严禁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同时,应避免长时间过度充电,以免造成充电设施过热、短路等,进而引发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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