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校投毒案”一审将宣判 受害者家属称宣判后将去坟前祭拜

“武校投毒案”一审将宣判 受害者家属称宣判后将去坟前祭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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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130人中毒7人死亡的“武校投毒案”将开庭宣判。

红星新闻此前报道,1997年6月30日,安徽省和县南北少林武术学校发生130余人剧毒急性鼠药中毒事件,造成7人死亡。26年后,案件告破。据检方起诉书,经侦查,该校当年的教练付某某、另一武校负责人朱某某对事发武校负责人彭某某心怀不满,商议投毒。朱某某给了付某某500元,承诺“事成后”给付某某5万元。付某某向武校早餐的咸豇豆内投放了“毒鼠强”。

案发武校旧址

中毒案中的死者杨长伟的姐姐告诉红星新闻记者,2024年1月5日,她的丈夫接到法院电话通知,该案将于1月8日开庭宣判,她和丈夫将从北京赶往马鞍山参加庭审。随后红星新闻记者从马鞍山官方渠道确认了开庭信息。

“这桩案子关系到7条人命。26年过去了,背后的每个家庭都付出了惨痛代价,我家里只有这一个弟弟,我们知道要开庭了饭也吃不下,只希望法院判凶手死刑。”至于民事赔偿,杨长伟姐姐表示,相信法院的判决,宣判后她将去弟弟坟前祭拜,告知判决结果,给弟弟一个交代。

红星新闻此前报道,2023年11月1日上午9时,备受关注的安徽和县“武校投毒案”在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当晚11时20分,庭审结束,时长约14小时。红星新闻记者旁听了庭审。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被告人及被害人亲属40余人旁听了庭审。本案将择期宣判。

此次开庭为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被告人方付某某、朱某某出庭。7名受害者的家属及代理人到场,提出民事诉讼。其中,6名死者的家属分别要求被告人方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恤金等100余万元,另有1名死者的家属提出赔偿150余万元。

法庭上,被告人付某某回忆当年下毒的情节时情绪失控,平复2分钟后讲述了当年的情况。付某某回忆,他在武校任职期间生活拮据,与食堂工作人员发生过争吵。案发前一天,他趁夜色潜入学校食堂,打着手电筒把两包鼠药投入食物中。天亮后,他准备逃走,听到救护车的声音心里害怕,看到有车来就上了车离开和县。

付某某称,自己身患疾病,需要用钱治病,投毒主要是因为朱某某答应给他5万元。逃亡期间,付某某曾打电话向朱某某要钱,对方挂断后不再接听,付某某就和朱某某断了联系。

另一名被告人朱某某在庭审中拒绝承认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朱某某表示,自己当年确实给了付某某500元,但这笔钱是给付某某作为介绍生源的费用,支付于两人商议报复彭某某之前,不是让他“办事”的定金。

朱某某称,当年自己的生源被彭某某带走,他对彭某某心怀怨恨,但他从未授意付某某向食堂投毒,也没有承诺要给付某某5万元“办事费”。对于多年来隐姓埋名逃亡的原因,朱某某表示是担心被“误会”牵连。

庭审中,朱某某的代理律师认为,朱某某无犯罪,无投毒动机,也没有投毒行为,不构成同犯。而公诉机关认为,朱某某虽然没有参与投毒,但参与了谋划,并且提供了资金。公诉机关指出,朱某某和付某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朱某某和付某某不宜区分主从犯,为共同犯罪。对于受害者家属提出的民事诉讼赔偿,付某某称自己没有赔偿能力,朱某某表示愿意赔偿。原被告双方均表示愿意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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