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将至,1月4日,教育部印发通知部署做好2024年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治理工作,严防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强化非学科类培训监管,帮助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丰富充实、轻松愉快的假期。
通知指出,当前,正处于实现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双减”工作三年目标任务的关键阶段,各地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从近期各地明察暗访、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看,仍然存在无证无照经营等多种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寒假校外培训治理工作承上启下的重要意义,充分把握寒假“窗口期”,发挥好“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作用,就寒假校外培训治理工作制定专门方案、明确治理任务、细化举措分工,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通知要求,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通过“日查+夜查”“联检+抽检”等形式,对违规培训多发的商务楼宇、居民小区等重点场所进行排查,严防严查隐匿在酒店、咖啡厅、居民楼等场所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强化对重点机构和人员的管理,用好网格化综合治理体系,严厉打击以“家政服务”“众筹私教”“游学研学”“冬令营”等名义进行变相违规培训。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工业和信息化、网信等部门,对线上培训主体和重点网站平台开展全时段深度巡查,严防线上违规培训和广告宣传等问题。
教育部明确,各地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寒假前,联合消防、救援等部门督促指导培训机构在寒假前至少开展1次安全自查自纠,制定完善疏散逃生等应急预案;加强日常管理,确保营业期间每2小时开展不少于1次的防火等安全巡查;对培训机构至少开展1次安全专项检查,对存在场地、设施、消防等安全隐患的机构,立即停业整改,坚决维护学生生命安全。常态化开展“爆雷”“冒烟”监测,发现风险苗头第一时间通报公安机关,坚决防范“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
记者注意到,通知中强调强化艺考培训监管。寒假是机构开展集中住宿艺考培训期,各地要重点关注机构开展集中住宿培训的情况,落实好机构消防、安保、场地和条件配备等要求,及时掌握辖区内学生参训情况,确保培训安全;要着重维护招生考试秩序,严查培训机构聘用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在职教职工及考试命题、评分的专家评委等参与艺考培训,或与教师、评委等内外勾连、利益输送、干扰考试招生秩序等违法行为;要严查严禁艺术类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等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各地要依据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加快排查整改,推动已审批机构全部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管理,同步实现培训机构党组织全覆盖。强化年审工作,对未纳入全国监管平台的机构责令限期纳入;对拒不纳入、逃避监管的机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将培训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向社会公开,严防恶意涨价。加强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严格落实预收费不超过5000元的上限要求,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鼓励培训机构采取先提供培训服务后收费方式运营。
通知还提到,引导家长使用“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进行购课、缴费,切实维护家长学生合法权益。组织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鼓励学校、社区探索开展托管服务,探索做好科学教育“加法”,营造良好假期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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