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河北省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称,为进一步助力激活市场、满足居民住房需求,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对单位缴存职工暂停执行住房公积金“存贷挂钩”政策。
根据上述消息,符合沧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单位缴存职工家庭,在该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额度的核定,不再与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系数和账户余额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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