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广州电动自行车限行正式开罚!

今起,广州电动自行车限行正式开罚!

00:00
02:37

据广州日报报道,1月2日起,
广州电动自行车限行正式开罚。
交警部门将对
违反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措施的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依法予以处罚。
上午9时左右,记者在东风路看到,双向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上,偶尔可见电动自行车骑行者。其中,一部分骑行者远远看见执勤交警后,下车推行,另有一些转入支路绕行。
在东风中路工作的陈先生告诉记者,就他个人观察,今天早高峰通勤时他感觉电动自行车比去年12月下旬明显有所减少。
“女士,你好。东风路工作日8时至9时30分、17时30分至19时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在东风东路梅东路路口,一市民在人行道骑行电动自行车被执勤交警拦下。因违反禁止标志,该市民被交警依法处罚。
“这辆电动车是公司的,我是要去东风路接货,因为有五六公里远,临时借用骑行一下。我很少来东风路这边,确实不了解新规……”一名驾驶未登记上牌电动自行车的市民向执勤交警解释道。因未登记上牌和违反禁止标志,交警对该名骑行者予以处罚。
“今天早上8时到10时30分左右,我们在东风东路梅东路口对电动自行车违反禁止标志行为共执法约10宗。”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越秀大队卢警官说,“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我们将采取现场执法和电子监控相结合的方式,严查电动自行车违反通行规定、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记者了解到,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于2023年12月15日正式实施,为预留充足时间给市民朋友熟悉和适应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措施,《通告》实施后设置了半个月的宣传劝导期。
为此,广州交警在东风路、黄埔大道、天河东路等路段设置了133个劝导点,同时在东风东路、黄埔大道、天河东路等路段设置了113个交通标志,以有效指引相关路段骑行者。
“今天(1月2日)起,交警部门将正式对违反《通告》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依法予以处罚。”广州交警呼吁各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通告》相关要求,文明驾驶,守法出行,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
来源 | 广州日报

编审 | 刘媛元 唐小婷(实习生)

以上内容来自专辑
用户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