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外汇展业管理办法(试行)》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银行外汇展业管理办法(试行)》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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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今天发布《银行外汇展业管理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这将有助进一步提升银行外汇展业能力,促进跨境贸易与投融资便利化,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一、《展业办法》实施期间,银行可以自愿选择适用《展业办法》模式进行外汇展业;未选择适用《展业办法》模式的,外汇展业执行原有相关外汇管理法律法规。

二、选择适用《展业办法》模式进行外汇展业的银行,应当就本行组织架构、内控制度、信息系统建设等符合《展业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情况,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报告,收到国家外汇管理局通知后方可适用《展业办法》模式进行外汇展业。

三、国家外汇管理局指导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辅导辖内有意愿适用《展业办法》模式的银行,做好完善组织架构、内控制度和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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