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绝大多数街乡、社区已实现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清零”

北京绝大多数街乡、社区已实现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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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过渡期即将结束。12月29日,记者从北京市相关部门了解到,目前,全市违规车辆淘汰处置工作进展顺利,绝大多数街乡、社区实现“清零”。交管部门再次提醒,自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

2021年7月12日,北京市公安局、交通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对《通告》发布前购买的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设置过渡期,过渡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过渡期结束后,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统筹组织下,市公安、交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推进、综合施策。市交管部门组织350支宣讲团,深入社区、村镇、学校及企事业单位开展宣传活动,引导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主提早淘汰处置违规车辆。市商务局联合各区、街乡设置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回收站点1289处,通过线上登记、线下交车、企业上门回收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处置淘汰违规车辆。

目前,北京全市违规车辆淘汰处置工作进展顺利,绝大多数街道、乡镇及社区实现违规车辆“清零”。邮政寄递、环卫、园林绿化、共享单车运维4个重点行业用车全部完成置换,驾驶人全部取得驾驶资格,实现了“车上牌、人持证”。据交管部门统计,今年下半年,随着违规车辆淘汰处置率上升,全市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亡人事故减少27起、亡人数减少31人,同比下降34.2%和36.5%。

交管部门提示,根据北京市《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驾驶电动三四轮车未悬挂号牌上道路行驶、在道路范围内违反规定停放电动三四轮车、驾驶拼装电动三四轮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电动三四轮车及驾驶电动三四轮车上道路行驶存在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交管部门将依法严格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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