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下三十多度的冬夜,64岁老人离开老年公寓,走失冻伤。找回后,老年公寓没告知家属也未送医,致老人截去十指。
近日,这起发生在一年前的民事纠纷案一审,黑龙江佳木斯市汤原县人民法院判决老年公寓对老人的损害结果承担30%的赔偿责任,赔偿损失约18万元。
涉案老年公寓为汤原县仁爱缘老年公寓。新京报记者从汤原县民政局获悉,仁爱缘老年公寓于今年初因消防不合规被查封,因不具备改造条件,营业执照已经被注销。
新京报记者发现,仁爱缘老年公寓目前仍在经营。12月27日中午,仁爱缘老年公寓的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现在公寓内住着十来个老人,仍可接收自理、半自理和完全失能老人入住。
老人外出冻伤截去十指,法院判决老年公寓承担次要责任
凌晨出走被冻伤的老人叫毛建国。2023年12月4日汤原县人民法院做出的一份判决认定,毛建国自2020年8、9月份左右入住仁爱缘老年公寓生活。2022年12月16日早晨5时左右,64岁的毛建国在未请假、未告知仁爱缘老年公寓外出地点等具体情况下私自离开公寓,最终因在外时间较长、御寒防护不足被冻伤。毛建国外出两个多小时后,仁爱缘老年公寓管理人员谭丽在早晨七点多吃早饭时发现他不在公寓。
法院认为,仁爱缘老年公寓对毛建国的伤情应该是清楚的,而毛建国家属并不掌握毛建国冻伤后的情况。仁爱缘老年公寓明知毛建国没有电话,平时和家人联系都是通过公寓,但只是帮他涂抹了冻伤膏,在毛的伤情恶化没有进一步治疗的情况下,对其伤情放任不顾,始终未告知毛建国儿子毛立新有关他冻伤的情况,也未采取其他积极救治措施,且未送医就诊,最终毛建国因手指冻伤后缺血坏死,十根手指全部截指,造成五级伤残的严重后果。
毛立新告诉新京报记者,他一直在广州打工,父亲脑梗死出院后,他将父亲送到仁爱缘老年公寓居住,一个月费用700元。被冻伤之后老年公寓一直对他隐瞒真实伤情,直到事发一个月后,小姑姑去养老院看望老人,发现老人躺在床上,十根手指全部冻黑,并给他发来了视频。看到视频后,他立即买了机票从广州赶到佳木斯。
毛立新认为,老年公寓疏忽照顾,刻意对家属隐瞒父亲伤情,造成父亲伤情恶化截指,应承担父亲的医疗救治、家属误工等相关费用,于是他作为原告起诉老年公寓索赔。
这起民事诉讼的焦点问题在于老年公寓和毛建国本人在其受伤事件中的责任分配。判决书显示,毛建国代理人主张其因脑梗后遗症,智商及辨别能力不及常人,但未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法院对此不予支持,应视毛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他应当知道在天气寒冷、御寒防护不足的情况下长时间外出很可能被冻伤,对冻伤的损害后果毛建国自身存在重大过错;仁爱缘老年公寓作为管理一方,应对公寓入住人员的出入等情况及时管控,以保障人身安全,但仁爱缘老年公寓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对毛建国的损害结果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因此,法院认定,毛建国对其损害后果应自行承担70%的主要责任,仁爱缘老年公寓应承担30%的次要责任。
毛立新表示,他不认可判决结果,他认为老年公寓应为父亲的损伤承担至少70%的责任。但他目前经济负担较重,无力上诉。毛立新告诉新京报记者,他收到汤原县中级人民法院的通知,老年公寓的法人代表不认可约18万元的赔偿数额,已向汤原县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因消防不合格被吊销营业执照,目前仍在经营
新京报记者查询工商信息发现,汤原县仁爱缘老年公寓成立于2020年,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包括老年人养护服务、餐饮服务,已于2023年7月20日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丧失法人资格。
12月27日中午,新京报记者以咨询入住服务为由拨打仁爱缘老年公寓的电话,对方称,目前公寓住了十来个老人,可以新收老人,半自理老人单人间一月费用为1200元。养老院不是全封闭的,“白天夜里都锁门,锁都是那什么锁,老人出不去。”记者提出家属都在外地工作,该工作人员称“可以给你打视频,每天吃饭啥的我都发视频”,“假如现在犯病了,我马上找车给你拉医院就完事儿了,住上院,安排你家里人回来。”工作人员说。
当天,工作人员给记者发送了一段老年公寓的视频。积雪未消,公寓的前台装饰着新年的福字,一位老人在公共空间背手遛弯儿,其余几位老人在各自的房间休息。工作人员正在厨房剁馅儿包饺子,锅碗瓢盆叮当作响,一切都显得稀松平常。
她在视频中介绍了公寓老人平时散步的室外广场、公共区域、厨房和老人房间。但当记者向工作人员索要营业执照时,对方却说:“这我提供不了,你去问别的地方吧。”
12月27日下午,汤原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向新京报记者证实,仁爱缘老年公寓因消防不合格、没有消防备案,在今年年初已被查封,且因不具备整改条件,工商执照已经吊销。针对无证经营的情况,上述负责人称,“我们核实一下,如果确实有无证经营行为,民政局会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依据市场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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