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书记,俞某某违纪案件中的证据‘三注明一盖章’不完善、引用条款表述不准确。”日前,雅安市芦山县案件审理室在查阅全案资料后,向思延镇纪委开出了“诊疗单”,这是案件审理室对乡镇案件审核把关的一幕。
今年以来,为切实保障和提高乡镇纪检监察组织案件质量,提高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质效,芦山县纪委监委探索建立“一单双联三聚焦”工作机制,助力破解基层办案难题。
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老兵”带“新兵”,研论案件。
“‘一单双联三聚焦’是指反馈一张问题清单,采取室地双向联动协作模式,聚焦‘乡案县审’制度建设、案件质量评查、队伍建设三项行动,助推‘乡案县审’从‘有形’到‘有效’提升,助力基层办案工作高质量发展。”芦山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
为守牢案件“生命线”、严把案件质量关,着力解决乡镇纪委“单兵作战”、查审分离力量不足、审理专业知识欠缺等问题,该县从制度建设入手,制定印发《芦山县“乡案县审”工作要求》与《芦山县纪委监委“室组地”联动协作机制》,明确每起案件指派审理室1名干部和“姜城审理人才库”2名成员组成“1+2”的审理团队新模式,以“带着基层干”促进“基层自己干”;同时建立联系纪检监察室预先审核把关机制,联系纪检监察室对拟移送审理的案件严格对照《芦山县“乡案县审”工作要求》规定逐项审核,变“事后协审”为“事前介入”,严把案件质量关口。
同时,芦山县纪委监委建立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机制,由审理室牵头,联合纪检监察室与派驻纪检组力量,对已结案件“错峰评查”,对反馈问题研究制定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压实整改责任,建立提醒制度,推动“问题清单”变“成绩清单”,对评查问题多的实行“住院式”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出院”,形成“发现错误、纠正错误、作出评价”全闭环监督体系。目前,案件审理室总结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易发问题,梳理形成《案件审理业务专刊》4期,力争达到“检查一案、全员受教”的效果。目前,案件审结期限平均缩短4天,案件问题同比下降32.6%。
“长期以来,一些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存在依赖心理,认为自己只管把案件查清即可,质量方面自有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审理室负责把关,‘我查你审’心理较为突出。”县纪委监委探索建立“审理下基层”工作模式,问诊把脉,对症下药,为让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快速上手,审理室以“导图+模板+案例”的形式编制了一套囊括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案件模拟学习手册》,实现办案流程快捷易查。“《案件模拟学习手册》现在已经成为我的‘枕边书’‘案头卷’,办案没有头绪的时候,我就翻翻,总能找到解决的办法。”一位年轻的纪检监察干部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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