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肾上腺素、气管插管、电击除颤……医护人员的抢救措施,未能挽回罗银红51岁的生命。
罗银红是江苏南通一家烧烤店的员工,上班期间出现身体不适,送到医院不久便心脏骤停。事发后,在后事处理过程中,其侄子能否申请工伤认定引发争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的,工伤职工的近亲属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可问题是——罗银红未婚、无子女、父母和哥哥均已去世,唯一的侄子是“世上最亲的亲人”,那他们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近亲属”,能否为其申请工伤认定并享受相关工伤待遇?
2023年12月25日,罗银红的侄子罗伟周告诉澎湃新闻,南通市通州区人社局尚未受理其工伤认定申请,“说我的身份资格有问题”。当天,通州区人社局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表示,罗银红侄子是否属于“近亲属”,是否具有工伤认定申请的资格,还需要与司法部门协商研究。
接受澎湃新闻采访的律师谢燕平认为,如果申请人与死者是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则应当属于“近亲属”。
上班期间身体不适,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罗银红生前上班的烧烤店,位于南通市通州区川姜镇,门口招牌为“老申烧烤”,工商注册的店名为“南通申奇兵烧烤店”。
据罗伟周介绍,他叔叔罗银红是2023年8月6日到烧烤店上班的,包吃包住,月工资四千元,上班时间从下午四点到凌晨一两点钟。8月27日晚上8点多,罗伟周接到通川区公安局川港派出所的电话,才知道叔叔出事了。
川港派出所的接处警工作登记表,记录了当时的事发过程:2023年8月27日18时许,在老申烧烤店上班的罗银红突然感觉身体不适。该店老板卞某赶紧开车将其送至南通市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人民医院,卞某在医院挂号时,罗银红就倒在地上,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医院的门诊资料显示,患者罗银红因胸闷气急送医,后来出现心脏骤停。19时许,医护人员为其进行了心肺复苏等紧急抢救措施,20时许宣布其死亡。
当晚,罗伟周接到警方电话后赶过来,罗银红的尸体已送到殡仪馆。
1972年出生的罗银红是甘肃省宁县南义乡人。事发后,当地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以及公安的户籍注销材料表明,罗银红的祖父祖母、父亲母亲都已去世,他唯一的哥哥——罗伟周的父亲,也于2021年去世。
“我叔就是我最亲的亲人了。”罗伟周说,他8岁时父母离婚,成年后来到南通开小吃店;多病的父亲由叔叔在老家照顾,父亲去世之后,他便将叔叔罗银周接来南通,叔侄俩都未婚,一起吃住生活。
罗伟周说,叔叔没什么文化,工作不好找,时常在租房附近打些零工,“我叔还是想挣点钱,他说我以后结婚什么的,能帮一点是一点。”
2023年8月初,罗银红经熟人介绍,来到通州区川姜镇的烧烤店上班。可才过了20多天——还没来得及领第一个月工资,他就突然去世了。
与店老板协商不成,侄子为叔叔申请工伤认定
叔叔去世后,罗伟周了解到,涉事的烧烤店并未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他曾联系烧烤店老板卞某,希望商量赔偿的事,但对方不愿见面,“他让我去起诉,说判多少就赔多少。”
罗伟周说,镇司法所曾出面调解,希望烧烤店拿出5万元先处理后事,烧烤店方面也未同意。工商信息显示,2023年9月,该烧烤店已经注销。
12月25日,为了解情况,澎湃新闻记者联系烧烤店投资人卞某。对于罗银红之事,卞某不愿回应。
事发两个月后,罗伟周将叔叔的遗体火化了。在与烧烤店老板多次沟通未果后,他决定“拿起法律武器”。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工伤赔偿纠纷处理,其先后程序为工伤认定、劳动仲裁、法院裁判——当事人先到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经认定为工伤后,才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涉案金额较小等情形的终局裁决外,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罗伟周不大懂法律程序,便花3万元在南通请了一名律师。
烧烤店与罗银红未签订合同,如何证明其劳动关系?接受委托的律师找到罗银红的前同事申奇兵——烧烤店正是以其名字注册的。谈话笔录显示,申奇兵证实,2023年8月初,他向老板卞某建议增加帮手,并介绍老罗(罗银红)来烧烤店做事,卞某同意并承诺月工资为4000元,此后罗银红便来到烧烤店上班。
准备好“事实劳动关系”证明、身份信息等材料后,接受罗伟周委托的律师,向南通市通州区人社局为罗银红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在内的用人单位,应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事故伤害30日内,所在单位应当向相关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还规定,职工发生工伤而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根据规定,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可享受工伤医疗、伤残补助金等待遇;职工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可按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咨询律师后,罗伟周认为,其叔叔罗银红在烧烤店上班期间“出事”,应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为工伤。
不过,罗伟周为叔叔申请工伤认定的进展并不顺利。其争议焦点在于,“侄子”的身份是否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近亲属”?
人社局:申请资格需研究
律师:有赡养关系亲属可申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具有工伤认定申请资格的,包括用人单位、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
罗伟周委托律师向人社局为其叔叔申请工伤认定,可不久后律师告诉他“办不了”。“工伤科没收材料。我的身份可能申请不了。”罗伟周说,后来那位律师把3万元律师费退给了他,“律师说他也无能为力”。
2023年12月中旬后,罗伟周本人到南通市通州区人社局询问。“工伤科的说我不是直系亲属,大概是不好申请。这种情况他们也没遇到过。”罗伟周说,工作人员告诉他,得过些天才能给出明确答复。
12月25日,澎湃新闻记者联系上通州区人社局工伤保险科。
“他是来申请过,但他不属于近亲属的范围。烧烤店也没有什么工会组织,(该店)好像还注销掉了。”工伤保险科一名姓周的工作人员表示,对于罗伟周是否可以为其叔叔申请工伤认定,还需要与司法机关研究分析,“我们科长在跟法院沟通,如果可行的话我们就受理。”
“我就是我叔叔在这世界上最亲的人,怎么还不算近亲属呢?”罗伟周感到困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的近亲属可以为其申请工伤认定,但该条例未对“近亲属”的范围予以明确。
澎湃新闻记者梳理发现,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刑事、民事、行政方面的法律,对“近亲属”范围的规定并不完全相同。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民法典第1045条规定,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行政诉讼法第25条规定,如果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该条款的“近亲属”包括哪些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行政诉讼法的解释中对此进行了规定。该司法解释第十四条载明,“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
也就是说,在上述刑事、民事、行政三类法律和司法解释中, 叔叔、侄子均未纳入“近亲属”的范围。但是,行政诉讼这块的“近亲属”,还包括“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
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北京拙朴律师事务所主任谢燕平律师认为,具有申请工伤认定资格的“近亲属”,应该包括“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
谢燕平代理过多类疑难复杂的劳动争议案件,她分析罗银红一事时指出,由于罗的直系亲属均不在人世,侄子是其唯一亲属,且生前两人共同生活、相依为命,是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所以他侄子可以作为近亲属,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谢燕平认为,罗银红的工伤被认定后,其侄子可向用人单位主张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工伤权益,但因其年满18周岁,且“侄子”身份不在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的范围,故其不符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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