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的刘妍向新京报记者反映,2023年初,她与房东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入住后,房东以房间卫生问题不达标为由与她解除合同。刘妍想知道,房东此举是否属于违约?
解答:
对于刘妍提出的问题,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玉臣律师表示,房屋承租人未保持承租房屋的干净整洁属于违约,但该义务并非本合同主要义务,也就是说,如果因卫生问题未达到妨碍出租方实现合同目的程度,就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合同。
王玉臣律师进一步解释,房屋租赁过程中产生的正常损耗不应认定为违约,双方可以在合同中就其他注意事项提前进行约定,比如对于卫生条件,房东可提前进行更加明确的要求。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也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和要求合理使用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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