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规范网络众筹!守护善心也是造福更多求助者

立法规范网络众筹!守护善心也是造福更多求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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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前的记者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介绍,即将举行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将审议慈善法修改决定草案。据悉,此次慈善法修订草案的一个重要亮点,就是拟规范个人求助和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管理。

立法规范网络众筹,具有强烈的现实针对性,也是对公众呼声的及时回应。公开数据显示,2014年9月至2021年底,全国累计有超过500万人次大病患者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发布求助信息,超20亿人次捐赠资金,筹款规模总计超800亿元。这些众筹捐款,是公众善心的表达,给无数家庭带去了“雪中送炭”的希望。可同时,也有个别事件暴露出相关问题,比如,深圳女孩罗一笑众筹事件中,其父被指隐瞒家庭财产情况;前不久的成都被狗咬女童父母众筹事件,又被指捐款额远超实际所需。甚至还有调查发现,某些提供众筹服务的平台,雇员“扫楼”拉客,刻意“包装”病情,“卖惨”吸引眼球。若是放任网友爱心被消费甚至消耗,还有谁会愿意加入“疾病相扶、解囊相助”的行列?

在一次次争议声中,对网络筹款加强监管的呼声越来越高。事实上,如今的慈善法于2016年3月经全国人大会议审议通过,彼时考虑到网络求助尚未大规模兴起,以及避免过度抬高个体发起网络求助的门槛,故并未将其纳入慈善法的范畴,而是视之为民间互助行为。而随着众筹规模日渐扩大,以及暴露出一系列问题,规范与监管是必由之举。2018年,在民政部的指导下,主要网络筹款平台发布自律公约;2020年,再次提出平台应遵守七项“底线规则”,加强平台自律管理、提升风险防范水平、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等。而此番明确修订入法,则释放出更加强烈的规范升级信号。

网络众筹涉及信息发布与核实、捐款筹措与管理等环节,也必然面临善款合理使用支出、剩余款项如何处理、平台是否收取手续费等饱受关注的关键事项。此次修订草案明确求助人和信息发布人应当对信息真实性负责,平台需对信息真实性进行查验,明晰了相关参与主体的责任,有助于压缩弄虚作假的空间,引导平台避免陷入过度商业化倾向。另一方面,“徒法不足以自行”,在明确义务与责任之外,据记者会消息,相关管理部门还将制定具体管理办法。以此次纳入立法为契机,想方设法将众筹管理方案制定得更合理周到一些,比如引入医院、民政等力量辅助审核,比如将个人信息的发布纳入社会诚信记录,再如对于违规发布行为严肃追责,就能更大程度驱散可能影响公众善心的阴云。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是中国社会的传统美德。借助于网络众筹机制,这一美德有了现实落地途径,这本应该是一件好事。相信在具体细化规范的约束引领之下,众筹机制可以发挥其利而避免其弊,让珍贵的社会善意不被虚耗、不被辜负。而这种对爱心的守护,也是对善行的最好反馈与直接强化,将让融融暖意持续汇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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