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一“夫妻”分手,男方:返还猪肉、糍粑、水果等彩礼费

柳州一“夫妻”分手,男方:返还猪肉、糍粑、水果等彩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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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时出手阔绰,散时斤斤计较。近日,三江侗族自治县良口法庭审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吴兴将前妻石香告上法庭,并要求女方归还结婚时男方因购买猪肉、黑米饭、糍粑、水果等物品支出的彩礼费7万余元。

结婚未登记

分手后男方索要彩礼

吴兴与石香是同村人,两人2015年元旦相识,2015年年底按照当地习俗举办婚礼,婚后双方因为年龄问题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女方以妻子身份搬进男方家里过起同居生活。2016年和2018年,石香先后生下两个女儿,两个小孩跟随男方姓氏。双方同居多年,女方也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但石香与吴兴并未前往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去年,双方感情破裂分居至今,并因子女抚养问题对簿公堂,法院判决大女儿由吴兴抚养,二女儿由石香抚养。但不料,今年当事双方再次闹上法庭,原因是吴兴认为石香在双方举办婚礼时收取了7万余元的彩礼费,现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女方应予以返还。

彩礼定义双方有不同认知

吴兴起诉前妻石香时向法庭列出一份彩礼清单,彩礼具体如下:彩礼现金13000元;猪肉1630斤x12元/斤=19560元;黑米饭、糍粑3700斤x3元/斤=11100元;鸡鸭7436元;水果2500元;插秧送彩礼现金11000元等,彩礼共计70496元。

2015年女方家建新房,男方先后投劳投工174天,按每天工价200元以人民币结算共计34800元;投工情况有挖土20天、挖水沟15天、硬化路面7天等。小女儿由女方抚养,但双方离婚后,小女儿仍由男方父母照顾了28个月,女方应支付孩子在爷爷奶奶家生活的照护费,按每月最低3000元计算,应支付84000元。此外,女方还应支付孩子5个月共计2866元的抚养费和保教费。

对于吴兴的“清单式”诉求,女方石香表示,双方同居生活时间比较长,并且已生育两个孩子,男方所说的猪肉、糍粑、水果等彩礼结婚时就已消费,自己也并未收到男方给予的现金彩礼。关于建房问题,男方并未到达现场帮工,每天晚上只是大家准备吃饭时,他才出现在工地现场。

法院不予支持返还彩礼诉求

法院经审理查明后认为,当事双方虽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双方办理结婚仪式后共同居住生活长达7年之久,并且生育了两个女儿,已实质上具备“夫妻之实”。且石香为吴兴生育两名子女付出较多,从妇女权益保护、当地婚嫁风俗,以及公平角度出发,男方要求返还礼金不予支持。

承办法官介绍,法院给予支持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彩礼,需符合以下几个情形: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并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其中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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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mitxdhesypbsuw9ixvph

    这也是男人?穷疯了吧?那你要赔偿多少钱才能赔付女的孕育两个孩子给女方身体带来的伤害?彩礼人家也没有收到,人家家里建房你晚上去看一眼也好意思要钱??真是穷疯了

  • 南瓜籽123

    这男的也配有小孩?真是开了眼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