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湘乡市委批准,湘乡市纪委监委对湘乡市公安局东郊派出所原教导员万琪俊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万琪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取办案经费;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涉嫌贪污罪;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涉嫌挪用公款罪;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罪。
万琪俊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公安干警,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知法犯法,执法违法,胆大妄为,在党的十九大乃至党的二十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湘乡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湘乡市委批准,决定给予万琪俊开除党籍处分;由湘乡市监委给予万琪俊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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