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连日报》消息,12月21日,大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决定:因工作变动,陈世海提出辞职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大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其辞去大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另据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号公告,自大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以来,有25名市人大代表终止代表资格。其中,陈世海等9人调离本行政区域,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此前,陈世海担任大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陈世海 资料图
公开资料显示,陈世海,男,汉族,1969年6月生,1990年11月参加工作,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博士学位。
他曾任沈阳市辽中区委书记,沈阳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葫芦岛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等职,于2021年6月履新大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后当选市监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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