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房票可全市通用,持有人及其近亲属均可使用

无锡:房票可全市通用,持有人及其近亲属均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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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据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披露,无锡市房屋征收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市区房屋征收房票补偿安置相关工作的意见》,对房票的结算、回购和使用主体方面作出了优化。

《意见》提出,优化房票结算。房票使用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购房合同并通过网签备案后,可以向征收实施单位申请使用房票。征收实施单位应当在收到申请后的30日内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房屋首付款,首付款比例按照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确定;剩余款项按照房源供应协议约定的方式向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支付。房票面额不足以支付房款的部分,由房票使用人自行支付,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

《通知》明确补贴发放。征收实施单位在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房屋首付款时,应按照购房所在地公布的购房补贴标准将购房补贴支付给被征收人,涉及跨区购房的,征收实施单位先行垫付的购房补贴资金由各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实施年度统筹结算。无锡市房屋征收工作协调小组负责统筹协调购房补贴资金区间结算相关事宜。

同时,《意见》规定,使用房票购买商品住房的,符合条件的可根据契税政策有关规定享受减免。房票发放后,被征收人子女可在至少2年内保留原被征收搬迁住宅片区所在学区的入学资格,具体办法由教育主管部门规定。

对于此次《意见》的发布,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也同步作出解读,此次无锡扩大了房票使用范围,突破各区间行政区划的限制,房票可在全市范围内通用。拓展了房票应用类型,国集土上房屋征收项目、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项目中涉及房屋征收均纳入房票补偿安置政策范围,允许使用房票购买新建非住宅类商品房。

在购房补贴结算方面,购房补贴资金由购房所在区承担,购房补贴标准为购房所在区公布的补贴比例。被征收人选择房票补偿安置的可以在补偿总金额范围内自行确定房票面额金额,使被征收人在产权调换、现金和房票的选择上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在房票使用主体上,无锡此次增加了房票的使用主体,房票持有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均可作为房票使用人。

如需房票回购,无锡此次规定,已完成的集土房屋征收项目可以使用房票来回购未安置或已安置未使用的安置用房。回购价格以回购时点同类地段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作为参照对象,按照市场比较法评估确定,具体房票回购操作办法由各区自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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