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高检网12月19日消息,广东省梅州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陈建青涉嫌贪污、受贿一案,由广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对陈建青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今年8月11日消息,陈建青被查;12月1日消息,陈建青被开除党籍。
经查,陈建青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职务晋升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违规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毫无纪法底线,公器私用,恣意妄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获取财政资金补贴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建青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建青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相应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简历显示,陈建青,男,汉族,1958年10月出生,广东东源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77年6月参加工作,198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他曾长期在河源工作,历任:河源水泥厂厂长、党委书记,东源县副县长,东源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连平县县长、县委书记等职。
2008年,陈建青任梅州市副市长,2017年任梅州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2021年2月退休,至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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