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聘不合格评标专家,保证招投标质量的必要一环

解聘不合格评标专家,保证招投标质量的必要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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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西省发改委在官网公布《关于解聘1008名省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的公告》,除64人因年龄到期外,其余因考试不合格、未考或无效而被解聘。

评标专家对于政府采购活动和招标投标的公正性、专业性非常重要,作为具备特定领域知识的专家,要对相关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和评定,他们的意见对于最终招投标结果,有着显而易见的影响。所以,保证评标专家的独立性、专业性,才能够确保招投标的质量。这次山西的集中解聘,证明地方充分领悟其重要性,并采取了有效行动。

就在此前的11月初,《山西省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信用评价办法》出台了试行版本。按照这个评价办法,今后评标专家要被动态打分,并根据打分结果,对专家按照A、B、C、D进行排名。排名D的评标专家意味着不合格,要被取消评标专家资格,并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加入。

这一信用评价办法再结合解聘1008名评标专家,证明山西现在对于评标专家的管理,渐趋严格和及时。对不合格专家的宽容,就是对招投标严肃性的轻忽。招投标的很多项目,往往金额巨大,不少都是公共工程。一旦出现问题,不仅浪费了公共财政,还有可能对公共安全造成难以估量的隐患,所以不得不严加防备。重视评标专家的监督,本就是从源头进行招投标管理的必须。

对评标专家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督,不只是山西的特例。媒体梳理发现,近几年多个省份都在这个领域有所行动。比如2020年9月,四川发布处罚通报,19名评标专家被取消资格,其中1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最长的达11年。2023年6月,湖南一次性清退不合格评标专家173名,原因除了年龄到点、身体不适、工作调动之外,还包括违法违规。

从这些过往案例来看,评标专家的腐败行为有的涉嫌违法,甚至触犯刑律,但是和严重后果比起来,也有相当程度的隐蔽性。评标专家的能力本来应该用来鉴别投标对象的优劣,可一旦用在为投标对象的钻营上,要分辨起来也不容易。为了防止招投标过程中潜在的腐败风险,除了事后发现严惩之外,只能是加强对评标专家日常的监督管理,完善信用评价机制。

涉嫌违法的评标专家近年来被惩处的案例时有耳闻,多个省份也都出台了专门的评标专家管理办法。个案打击和制度完善结合,有望尽可能消除评标专家队伍中的害群之马。从源头上加强评标专家的鉴别,虽然未必可以彻底杜绝招投标中的腐败现象,但至少可以降低腐败的概率。

回到山西这次解聘上千名不合格评标专家上,这也释放一个鲜明的信号:评标专家的管理监督已经升级提速,再想浑水摸鱼的风险只会越来越高。从评审专家的角度,珍惜自己的话语权,守好专家的本分,才更容易塑造共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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