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地产获两家银行合计13.5亿港元定期贷款融资

越秀地产获两家银行合计13.5亿港元定期贷款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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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其获得两家银行定期贷款融资,总金额合计13.5亿港元。

公告显示,12月15日,越秀地产与一家银行订立12亿港元定期贷款融资协议,贷款期由融资协议订立日起计364天。

与此同时,泓景有限公司与一家银行订立1.5亿港元定期贷款融资协议,贷款期由首次提款日期起计12个月。泓景为越秀地产全资附属公司,其于融资协议项下责任由越秀地产担保。

上述两份协议均规定,倘若越秀地产控股股东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在越秀地产已发行的具投票权股份中持有少于30%的直接或间接权益,或越秀企业不再是越秀地产单一最大实益股东的地位,或越秀企业不再对越秀地产行使有效管理控制权,即构成违约事件。若发生有关违约事件,则该银行可宣布融资项下所有债项将立即到期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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