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未成年人网购警用装备上街“执勤”,网店老板获刑8个月

两名未成年人网购警用装备上街“执勤”,网店老板获刑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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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授权、没有资质,被告人张某某自制警用装备在网购平台上贩卖,销售金额超10万元人民币。

12月14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获悉,12月5日,经该院提起公诉,黄浦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卜某某、黄某某等四人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23年3月,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交警在某路口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时,发现当事一方的两名年轻男子身穿警服,佩戴警用装备,神情略显稚嫩,行为有诸多疑点,于是向指挥中心报告。经查,这两名男青年并非警察,且均为未成年人。随后,两人交代自己因“想当警察”,遂上网购入全套警用装备,佩戴后上街“执勤”。

同月,黄浦分局根据该线索开展立案侦查,并顺藤摸瓜查到了两名未成年人购入警用装备的网店。该网店的经营人为张某某,其行为已涉嫌非法买卖警用装备。2023年5月,民警在广州市某村将被告人张某某抓获,并当场查获印有“警察POLICE”字样各类标签近900件,刻有警徽标志金属扣的内外腰带共计600根。

经查,张某某于2017年注册某户外用品公司并开设相应网店,张某某供述:“公司主要生产内外腰带及配套的包、套,随后予以销售。”张某某交代,为了获取更多利润,他自己购买原材料,通过微信在他人处购买“警察POLICE”织标、胶标及刻有警徽的腰带扣,并雇佣临时工进行组装生产。在没有生产、买卖警用装备资质权限的情况下,张某某还自行在淘宝店铺上编辑商品信息、上传图片,销售警用装备。

2023年8月15日,案件移送至黄浦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审阅了案卷,讯问了张某某,核实了有关证据,并将张某某的上家卜某某等四人追诉为共同犯罪。经查,被告人卜某某等四人同样在没有生产、买卖警用装备资质权限的情况下,根据被告人张某某的要求,分别生产印有“警察POLICE”各类标识出售给张某某。讯问中,包括张某某在内的五名被告人均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自愿认罪认罚。

经查,2020年5月至2023年3月,张某某在网络平台店铺销售警用腰带2000余根,涉及交易金额超十万元。在张某某处扣押的600余根“疑似警用六件套腰带”涉及金额8000余元。经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鉴定,证实本案的警用多功能腰带可视为警用服饰,编织腰带及有“警察”“POLICE”字样的标志可判定为与人民警察服装及其标志相仿,易造成公众视觉混淆。检察官最终认定,张某某、卜某某等5人的行为均构成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

经黄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检察官表示,警察制服、警衔标志和警用器具等是人民警察的专用装备,只有具有警察身份的人员才能穿着、佩戴和使用。一旦被不法分子购买利用,容易使市民产生混淆,不仅扰乱执法环境,更可能引发其他犯罪。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专用标志、警械等警用装备是违法犯罪行为,情节严重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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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讳花飞

    真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