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消息,名为矿山修复治理,实际却是开山采矿;假借土地平整之机,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甚至在督察进驻前夕,突击在生态修复区种植树木、铺设草皮……近日,记者随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发现,福建省泉州市一些地方违法违规开采问题突出,废弃矿山修复工作进展滞后。
借矿山修复、土地平整之名,行矿产开采之实
泉州市的矿业开发特别是饰面用石材开发,历史久、范围广、数量大,矿山生态问题突出。泉州市于2012年下发通知,提出全市饰面用石材矿山退出计划和建筑石料矿山调整计划。
2020年9月,惠安县批准两个矿山的“生态恢复治理”项目,由两家矿企共同成立的禾木农场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记者在矿区看到,现场有多台用来切割岩石的轨道圆盘锯,矿区入口还张贴着出售荒料的联系电话。督察人员说,企业未按修复方案要求施工,现场不见修复只见开采。治理项目实施以来,矿山不仅没得到修复,矿区开采面积反而扩大近一倍,达到104.5亩,非法占用林地27.9亩。
国家有关部门明确要求,矿山修复工程产生的剩余土石料,应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惠安县却以协议处置方式,将治理项目产生的矿产资源交由禾木农场开发有限公司自行销售。
明令禁止下,为何违法采矿的行为继续发生?
督察发现,一些地方假借土地平整的名义,违法开采矿产资源。
南安市泉州东进机械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取得鸡笼山部分土地使用权,本应于2020年10月完成土地平整,但实际却一直在进行矿山开采。到2023年4月土地平整停止时,这家公司已开采饰面用石材、砂石等矿产资源近100万立方米,且开采范围超出供地红线范围4.29亩。
此后,南安市又将该地块交由另一家公司继续实施“土地平整”,非法开采行为延续至今。
这并不是个案。督察发现,泉州市一些县以土地平整名义出让涉及饰面用石材的地块,默许企业无需取得采矿权即可开采。2018年以来,相关县出让的涉及饰面用石材地块共计33宗,饰面用石材储量近400万立方米。
废弃矿山修复工作进展滞后,矿山污染严重
一边是违法开采,另一边则是废弃矿山修复工作进展滞后。目前,泉州市遗留废弃矿山数量众多,约占全省三分之一,修复缓慢造成环境问题持续恶化。
南安市石井镇蔡仔山石料开采始于清朝,到本世纪初达到顶峰。记者了解到,采石遗留下来的采坑有上百处,有的采坑深达几十米,危岩林立,安全隐患突出。2017年8月,南安市将蔡仔山区域纳入整治修复范围,并将其划分为两个生态修复区和一个综合整治区。但督察发现,自2019年工程实施以来,纳入方案的1409亩生态修复区,相关工作至今没有实质性进展。
督察还发现,督察组进驻前夕,南安市在生态修复区突击种植树木、铺设草皮。督察人员现场检查发现,修复工作敷衍潦草,部分草皮甚至已经枯死。
不仅如此,泉州市多个矿山污染严重,有些还多次被周边群众举报,但相关部门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污染问题长期持续。
记者在惠安县禾木农场开发有限公司看到,矿区遍地积尘,环境污染严重。督察人员介绍,因生态破坏和非法排污行为,这家企业曾被群众举报。但惠安县相关部门敷衍应付,就在督察进驻前不久的2023年11月初,批准了项目延期申请,致使企业违法行为至今未得到有效制止。
2019年以来,南安市的鸡笼山区域被群众投诉非法采矿、环境污染等问题达53次。有关部门虽然多次责令改正,但问题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督察组现场检查时,企业仍在非法开采,施工场地内管理混乱,污水横流、尘土飞扬。
矿山监管失职失责,生态修复需科学推进
督察组指出,泉州市一些县和部门对矿山生态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发展理念存在偏差,在矿山监管上失职失责,违法违规开采矿山破坏生态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针对督察组发现的问题,泉州市提出将抓紧制定方案,对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进度实行全过程监管,确保整治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记者注意到,假借矿山修复、平整土地等名义违法违规采矿,一直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关注重点,也是此前两轮督察中频频被通报的典型问题。
矿产资源法明确要求,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在福建省及泉州市已经出台多项政策的背景下,企业新办理采矿权基本没有可行性,更容易滋生出假借各种名目违法违规采矿问题。业内人士表示,假借土地平整进行采矿这类问题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相关部门应履职尽责,进一步加强监管。
此外,记者随督察人员发现,一些废弃矿山生态治理项目流于形式,有的地方在厚厚的石粉层上简单覆土后就栽种植物,修复效果并不明显。
对此,督察人员表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要进行科学评估,首先要看是否有必要开展修复、修复方案是否会产生新的破坏等。在此基础上,科学编制实施方案,才能达到减少地质灾害隐患和恢复生态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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