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经济工作会议12月11日至12日在北京举行。在市场特别关切的风险化解问题上,会议提出,持续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要统筹化解房地产、地方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这其中,尤其需要注意的是防范化解房地产金融风险。
防范化解房地产金融风险不能懈怠
会议提出,积极稳妥化解房地产风险,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等“三大工程”。完善相关基础性制度,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一方面,要“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另一方面要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同时,房地产被明确放置在化解风险领域,与地方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风险一起,显示当前风险发生和传播的链条在基本掌握的情况中。
房地产和金融的关系一向非常复杂,全球历次经济金融危机中,房地产都占据了重要位置。会议将之统一来看,强调加强风险防范,预计对于房企的中短期债务重组、保交楼与政策放松、化解相关风险工作将更加积极进行。在防范系统性金融危机的基础上,托举房地产顺利平稳过渡。
此外,加强监管、梳理秩序或是中期任务。目前金融监管和治理依旧存在薄弱点,未来或将全面加强金融监管,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从目前看,房地产业与金融系统的整个产业链交织交叠共生,其中产生的风险也往往牵涉巨大。未来加强全面监管,势必对地产行业所涉金融链条的关系正常化提供了更好的基础。
从对应措施看,中央辩证统筹举措也非常明确。一方面“积极稳妥化解房地产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完善相关基础性制度,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等“三大工程”。
这预示着,从长期看,整体房地产市场可能面临趋势性的转向。“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或将逐渐走向“市场+保障”双轨制。
值得注意的是,“三大工程建设”是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重点突破方向,也是未来金融支持房地产的主要领域。这也意味着,住宅单一开发模式或将向提供产业支撑、多元公共服务过渡。
“先立后破”殊为关键
当然,会议要求的“统筹好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和稳定发展,经济大省要真正挑起大梁,为稳定全国经济作出更大贡献”,也是更好地为房地产“先立后破”做出脚注。
此前,中国房地产行业十几年的“高杠杆、高周转”模式已经到了瓶颈期。从市场看,房价连年高涨,居民家庭资产配置相对单一,致使我国经济结构和居民资产结构都不太平衡。
从房地产业看,企业的高周转始终有极限。负债规模不断扩大的结果是风险的不断累计,在城镇化高速发展一段时间后,其所带来的高杠杆将令居民承担相当高的风险。
从金融机构看,无论是房企还是居民住房类融资,都是银行等的重要投融资项。一些地方政府通过城投公司等渠道不断放大杠杆效应,为拉升地方地产价格、扩大地方投资服务,也造成了很多的灰色渠道和红色警报。
但未来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更多的是需要均衡和结构性优化。面对中国人口增长高峰已过等大背景,房地产业需要新的高质量发展方向、方式和方法。
因此,这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已经明确了房地产的方法是先“立”,控制好风险,保证平稳过渡,从而再“破”。方式是“完善相关基础性制度”,既要强监管,又要“一视同仁”满足融资要求,方向是“新模式”,完成转型。
可以说,当前总体形势复杂多变,中国经济已经处在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此时,利用辩证思维、立足经济建设为中心,同时平衡好“破”和“立”、“稳”和“进”的关系,是未来经济工作的关键。
牵涉极广的房地产行业仍然是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自然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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