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通报两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醉驾典型案例

三亚通报两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醉驾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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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三亚市纪委监委通报两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醉驾典型案例。分别是:

1

一、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四级调研员王建伦醉驾问题。

2021年9月17日晚,王建伦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至吉阳区榆亚路158号时与他人发生争执。18日凌晨,王建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王建伦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81mg/100ml。2022年7月26日,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王建伦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2023年1月,王建伦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2

二、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三支队第七大队执法队员梁鹏醉驾问题。

2019年8月20日晚,梁鹏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吉阳区榆亚路下洋田路段时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梁鹏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72mg/100ml。2020年4月8日,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判决梁鹏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2023年3月,梁鹏被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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