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下月施行,要求有限空间作业必须配备监护人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下月施行,要求有限空间作业必须配备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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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应急管理部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解读《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

会上,应急管理部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局长杨智慧介绍,应急管理部在梳理分析近年来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典型事故、科学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组织对2013年公布实施的《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进行修订。新修订的《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将于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

发布会现场

应急管理部二级巡视员王立忠介绍,在日常生产中,污水井、化粪池、沼气池,在工贸企业中像发酵池、腌渍池、纸浆池、污水处理池等都是典型的有限空间。它既可以是全部封闭的,也可以是部分封闭的,既有地上的,也有地下的,这些场所一般都不是长时间工作的场所,人员只是在必要时才进入有限空间内,进行检修维修、清理清淤等临时性的作业。由于有限空间在设计上没有按照固定工作场所考虑采光、照明、通风等要求,容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这些危险有害因素会导致人员中毒或者窒息,也可能导致有限空间内发生爆炸。

王立忠表示,与此前相比,新公布实施的《安全规定》,在责任落实上更加明确、在关键环节管理上更加清晰、在监督检查重点上更加突出,更容易让相关企业和基层部门理解和执行,主要有三个方面变化:

一是要求有限空间作业必须配备监护人。容易发生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的工贸企业,很多规模都比较小,相当一部分是人员流动性大的小工厂、小作坊,对安全风险的防范意识相对薄弱一些。防护用品检查、作业条件确认、全程监护和制止盲目施救这些重点环节的管理对于防范事故非常重要。此次修订,很重要的一条主线就是突出了有限空间作业监护制,像指定监护人保护未成年人那样,要求工贸企业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监护人员,监护人员要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专门负责监督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希望通过发挥监护人员的专业作用,让监护人员真正成为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关键人”和“明白人”,在规范作业程序、有效预防事故,特别是防止伤亡扩大方面起到关键的作用。

二是突出作业审批和现场安全管理及处置。通过分析近年来的典型事故,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作业审批、发包管理、作业条件确认、应急演练等关键环节的管理要求进行了系统完善,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增强。对于存在中毒和窒息等风险的有限空间作业,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书面委托的人员进行审批;对于发包作业的,企业要进行统一协调管理,防止“一包了之”;对于应急演练,更加突出现场处置的重要性,明确企业要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同时,突出警示标志、隔离措施、防护装备、作业程序等现场安全管理要求,强调有限空间出入口要设置警示标志,采取上锁、隔离栏、防护网等物理隔离措施,加上一道“看得见、摸得着”的安全措施,防止人员未经审批进入。

三是突出重点对象监督管理。对涉及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中毒和窒息风险、需要重点监督管理的有限空间列出清单,实行目录管理,方便企业辨识管控这些风险高的有限空间,也让监管部门的检查更加重点突出。近期,将以应急管理部文件的形式发布重点监管目录。同时,《安全规定》还强调要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督促基层监管执法人员和相关企业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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