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背书,高校傍身,如今,小零食也有了“流量密码”。近日,上海市消保委对一款名叫“九0农大蔬菜卷”的零食展开调查。该产品出现在不少“农科院美食”的榜单之上,网上销量也不错,最高的一家销售超过了3万。
上海消保委随即给东北农业大学发去了查询函,东北农业大学回函中明确表示,学校不开展对外生产经营工作。“九0农大蔬菜卷”不是学校生产的产品,学校与商品包装上所标的受委托制造商和委托制造商也没有开展过任何合作。这也意味着,宣传词中提到的“农大”只是商家卖货的噱头而已。
翻一翻电商平台的页面,就能发现“东北农业大学”“校园畅销美食”“食品学院监制”是这款商品常见的宣传用词,这也给人以“农大专业把控生产流程”的暗示。就连一些不明真相的消费者,向亲朋好友推荐这款产品的时候,也都不自觉使用了商家的宣传语。由此可见,“某某大学联合研发”在消费者做购买决策时的说服力。
商家之所以打着“大学科研产品”的名头,归根结底还是想用大学长期以来建立的声誉和公信力为其商品背书,暗示产品质量的“可靠性”。实际上,对于大多数“被背书”的产品来说,质量大都不尽如人意。比如,这款蔬菜卷的蛋白质和脂肪含量都超出了国家标准的允许误差范围。
不仅仅是零食,打着“大学科研产品”旗号的商品还有不少,特别是在看中研发技术的护肤品领域。比如,曾被媒体报道过的“月销2万+的中山大学身体乳”“暨南大学冻干粉”“南方医科大学洗面奶”,最后经查证发现和所宣传的大学毫无关系,商家只纯粹使用大学名称“碰瓷”而已。
商家之所以如此大胆,宁愿冒着被处罚的风险,也要一而再再而三地违规宣传,原因在于,相较于违法成本而言,商家因品牌的曝光获取的知名度更大。对于商家来说,“碰瓷”所获得的收益更可观。即使有不少处罚的先例在,也难以威慑商家的继续“碰瓷”的行为。
需要明确的是,对于大学、学院名称的登记使用,已有相关文件出台进行规范。2021年5月,教育部等八部门发布的《关于规范“大学”“学院”名称登记使用的意见》。意见规定,除经批准设立的大学、学院以及由其设立的内部机构或由其发起并依法登记的组织机构外,其他组织机构不得在牌匾、广告等对外宣传以及其他各类活动中使用“大学”“学院”字样。
意见要求,涉及虚假违法广告或宣传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止,并依法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具体到案例,高校和相关电商平台都很少主动打假、报案。现实中,大多数虚假宣传的行为,大都依靠消费者的反映、举报和监管部门的处罚来查处和整改。比如,此次蔬菜卷“碰瓷”农大的案例,主要也是依靠监管部门的调查和查处。
对于频频发生的“碰瓷”高校现象,监管部门和电商平台,要加强对产品及其平台广告的审核和监管力度,扼制住这种不良风气。
需要强调的是,由于高校的名称与高校的主体身份直接相关,这种行为不仅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会损害高校的公信力,甚至收缩与企业合作的规模,长此以往,不利于高校未来的发展。身为大学也要有维权的意识,在电商商品鱼龙混杂的当下,不能总放任商家“蹭学历”的行为频频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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