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感觉怎么样?药有没有按时按量吃?”12月8日上午,在二七区苇岸人家小区居民张先生家中,来自冯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陈慧琳一边跟卧床的老人聊着,一边按规定逐项为病人进行家庭巡诊,“看检测值血压、血糖最近控制的还不错,双腿水肿也有缓解,压疮溃疡面也有缩小”。
张先生是郑州市试点家庭病床新政的首批患者之一。这一民生新政,让患者足不出户享受“居家住院”成为现实。
“居家住院”贴心又便捷
10多年前,年逾六旬的张先生,因脑梗塞后遗症导致行动不便、长期卧床、双下肢肿胀。同时,由于还患有糖尿病、高血压、关节炎、肺气肿、脊髓灰质炎等多种疾病,他的病情呈进行性加重,目前已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而家中日常只有老伴一人照料,外出就医非常困难。
今年10月,根据张先生的实际情况,社区医生上门评估后为其建立了家庭病床,由专业医护人员定期上门巡诊,并有针对性的为病人开展各项治疗、护理、用药等医疗服务。
“家庭病床实实在在帮了我们!”张先生妻子感慨说:“自从建立‘家庭病床’,每周都有医护人员定期上门,不仅老伴儿身体一天天明显有好转,并且家庭病床产生的医疗费也能按政策进行医保报销。”
“在冯春社区,目前已有12位病人享受到家庭病床服务。”冯春社区家庭病床管理中心副主任王向鹏医生表示:“通过家庭病床服务这一种新型医疗模式,可以让患者在熟悉的环境中接受医疗和护理,既有利于促进病人康复、减轻家庭经济和人力负担,又节省了医疗资源。”
七类患者纳入试点服务对象
到底啥是“家庭病床”?
记者从郑州市卫健委了解到,家庭病床服务,是指对需要连续治疗,但因本人生活不能自理或行动不便,到医疗机构就诊确有困难,需依靠医护人员上门服务的患者,在患者家中或长期居住场所设立病床,由指定医护人员定期查床、治疗、护理的一种医疗卫生服务形式。
哪类患者能够享受到家庭病房服务?
政策规定,试点期间,家庭病床收治范围主要为长期卧床、行动不便,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患者,分别包括:脑血管意外瘫痪需进行康复治疗的;长期卧床并发呼吸、泌尿、消化等系统感染或压力性损伤的;需要长期吸氧或者使用无创呼吸机的严重慢性肺部疾病;糖尿病足患者,糖尿病或其他疾病合并肢端坏疽的;骨折牵引固定且长期卧床的;处于疾病终末期需支持治疗的;符合住院指征的65岁以上合并多种慢性病需规律治疗、到医院就诊确有困难的患者。
家庭病床服务主体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其他二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可参与家庭病床服务,建床机构上门服务。
省会首批114位患者受益
作为全省首批试点城市,今年9月,郑州市率先启动家庭病床服务;10月,发布了《关于规范完善居家服务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明确规定家庭病床服务采取“医疗服务价格+上门服务费”的方式收费,按医保住院政策报销。
为了确保服务质量,郑州成立市、区两级家庭病床服务质量控制专家指导组;构建以基层医疗机构为主体,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为业务支持的两级服务体系,实行全链条、全流程服务管理。
为了给群众提供高效、贴心的服务,郑州制定了“家庭病床”服务机构现场评估标准,明确服务项目64项,调整价格9项;制定服务申请、建床等6个标准化流程,统一病情告知、服务协议等6个模板,实现全方位管理、全流程优化。省会还设立了统一咨询电话,为居民提供24小时热线服务。
截至目前,全市通过“家庭病床”审验的服务机构有158家,覆盖所有区县。试点以来,累计服务114名患者,已撤床35人,在治79人。
此外,郑州还投入专项资金建设全市统一的信息平台,推动居民端、医护端和管理端信息互联共享。未来,居民可通过“郑好办”APP一键申请“家庭病床”服务,医护人员能在线录入诊疗信息,实现“一键申请,服务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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