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为谋求晋升结交政治掮客,李杰翔受审

曾为谋求晋升结交政治掮客,李杰翔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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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青海省委原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李杰翔受贿一案。

李杰翔受审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2004年初至2021年10月,被告人李杰翔利用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右旗委书记,包头市委常委、土默特右旗委书记,包头市委常委、副市长,通辽市委常委、副市长,呼和浩特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理市长、市长,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党工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通辽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职务晋升、获取财政补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823万余元。

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李杰翔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李杰翔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李杰翔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被指“为谋求晋升结交政治掮客”

公开资料显示,李杰翔出生于1964年3月,内蒙古准格尔旗人,曾长期在内蒙古工作,2017年5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通辽市委书记,2019年9月任青海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2022年1月,李杰翔不再担任青海省副省长,转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同年4月官宣被查,9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李杰翔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处心积虑搞政治投机,为谋求职务晋升结交政治掮客,利用国有矿产资源搞政治交易,对抗组织审查搞政治伪装,求神拜佛搞迷信活动;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信奉庸俗的“酒桌文化”,肆意吃喝享乐,违规收受礼金;

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为亲属经营活动提供帮助;

违规干预插手司法活动、市场经济活动;

道德败坏;

毫无纪法底线,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利用亲友经商做掩护,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开发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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