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
记者从徐汇区人民检察院获悉
上海一小区发生了一件
令人痛心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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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将电瓶带回家中充电后
电瓶发生爆炸引发火灾
致租客夫妻双双死亡
2022年10月某日凌晨两点,A小区某号102室的厨房内突然传出一声爆炸声,随后便从中传出呼救声。住在其他房间的“二房东”项某及其他租客从睡梦中惊醒,发现是居住在厨房内的嵇某和妻子徐某被堵在门后正在呼救。
众人立刻砸门实施营救,但刚砸开一道缝隙,就有火苗从中蹿出。众人只能暂且放弃营救跑到室外,一边拨打119报警,一边试图通过破坏厨房窗户的防盗栅栏施救,但因火势过大而营救失败。
尽管市应急联动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调派8辆消防车、48名消防员迅速赶赴现场扑灭火灾,但嵇某夫妇还是因吸入高温烟气而不幸身亡,项某在事故中受伤。
一个细节引关注:
夫妻二人共拥有3辆电瓶车
嵇某还对电瓶车进行改装以提升续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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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后,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与相关行政机关共同召开案件协商会议,并依法提前介入。通过徐汇区消防救援支队的调查结果及租客们的证言,检察官逐渐还原了事故的原委。
嵇某是一名外卖骑手,徐某是一名住家保姆,夫妻二人共拥有3辆电瓶车。嵇某还购买高于电瓶车48V标称电压的60V电瓶,对电瓶车进行改装以提升续航。
为图方便,他还经常把电瓶拿回家充电,而非在安全充电场所充电。一同住在这栋房屋的“二房东”项某及其他租客长期明知嵇某这一危险行为,但并没有进行有效的制止。
事发当晚,嵇某夫妇和往常一样把4组电瓶放在厨房门后充电。两人睡下后,电瓶在充电过程中因发生故障而爆炸,进而起火引燃周边易燃物并扩大成灾。由于起火点就在门后,使嵇某夫妇无法从门口逃生,外面的租客也难以施救,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综合现场证据及相关行政机关的专业意见,可以认定这起事故的直接责任人是嵇某夫妇。
检察官与消防人员进行现场调查
上海明确:
电动自行车禁止拼加改装
违法经营者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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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与财产安全,上海市场监管部门今年1—10月在全市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查处加装大功率蓄电池或大功率电机、拆解限速器、篡改线路等经营性拼加改装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专项执法行动已对218家违法主体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共计160万余元,没收不合格电动自行车99辆,不合格充电器及锂电池组40套。
近期,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曝光一批近期查处的违法经营者:
今年4月
上海徐记贸易有限公司被举报,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查实当事人为促成交易,应顾客要求对电动自行车进行了解码操作,改动限速后,超出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公里/小时的规定。当事人从事电动自行车销售时,没有保存进货的原始发票、单证等能够证明进货来源的文件资料。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及《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经营性拼加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对当事人未保存进货的原始发票、单证等能够证明进货来源的文件资料的行为给予警告。
徐记贸易有限公司非法经营性拼加改装电动自行车,且不能提供证明进货来源的文件资料
今年7月
杨浦区市场监管局联合上海市公安局交通执法总队,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开展突击检查,发现杨浦区小申车行对顾客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了避震改装,电机功率由400瓦改为1500瓦,蓄电池容量由16安时改到64安时,加装一个中箱,加装一对反光镜,拆除和改动车辆的消音、车速提示音、限速处理装置,最高限速调到60公里/小时,刹车的卡钳和上泵换掉,后平叉做了加固。
经当事人非法经营性拼加改装的电动自行车已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违反了《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杨浦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检查杨浦区小申车行
今年9月
有举报反映沪太支路1488—1490号店铺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宝山区市场监管局检查发现,当事人在上述地址为举报方购买的37辆电动自行车更换阀控式铅酸蓄电池。上述电动自行车的阀控式铅酸蓄电池额定电压从48伏换到了60伏。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宝山区市场监管局已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执法人员检查宝山区永驰电动自行车商店
监管部门对电动自行车销售者
发出警示
禁止单位和个人从事下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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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装非机动车;
-在非机动车上加装蓄电池、电动机等动力装置,加装座位、伞具、车篷、高分贝音响;
-改变非机动车排气装置的尺寸,更换不符合出厂额定电压的蓄电池或者擅自更换电动机等动力装置;
-拆除或者改动非机动车的消音、车速提示音、限速、尾气处理装置;
-其他更改非机动车定型技术参数、影响非机动车通行安全的加装、改装行为。
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禁止销售拼装、加装、改装的非机动车。消费者购买时应查看经营单位是否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经营范围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实际购买的车辆与随车证书、合格证信息是否一致,不购买经过拼加改装的电动自行车,对已购买的电动自行车不进行拼加改装。
如发现有经营者
从事经营性拼加改装电动自行车活动
或者销售拼加改装电动自行车
可通过12315热线举报
维护合法权益!
电动车安全使用指南
转发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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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综合自:上观新闻、“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微信公众号、澎湃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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