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奉贤区委批准,奉贤区纪委监委对奉贤区海湾旅游区原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吴保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吴保国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不信马列信鬼神,长期烧香拜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并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组织原则,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个人决定大额资金使用,隐瞒不报家庭资产;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政商关系“亲”“清”不分,甘于被私营企业主“围猎”,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公司经营、资金拆借、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吴保国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挪用公款、受贿、滥用职权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奉贤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奉贤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吴保国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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