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改小区9年成危楼,谁该为此负责?| 新京报快评

​棚改小区9年成危楼,谁该为此负责?| 新京报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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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第二年墙体就有裂痕”“有的人家楼板下沉严重,有的地面不平高差超5厘米,有的甚至在房间里跺跺脚就能感觉到明显震动”……据新华社报道,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一棚改小区建成仅9年,3栋楼就全部被鉴定为D级危楼,300多户居民被迫连续4年在外租房或投亲靠友,至今难以回迁,被居民称为“伤心工程”。

建成仅9年的棚改小区,居然成了要重建的危楼,如此“早衰”的惠民工程,让不少人感到难以接受。所谓“事出反常必有妖”,果不其然,2021年8月,公安部门侦查后认定,该项目实际施工承包人、相关监理人均涉嫌工程重大责任事故罪;同时,调查发现,时任明水县住建局局长、质量监督站站长以及监理公司负责人、工程监理人员等存在失职失责行为。

显然,惠民工程成“伤心工程”的背后,对应的是施工监管和工程验收的虚化,是一系列的违法犯罪及失职失责行为。目前,相关追责程序已启动,该小区的拆除和重建也提上议程。但如此极端的案例,无疑再次给棚改小区、安置房等民心工程的质量保障敲响警钟。

事实上,棚改小区、安置房等出现质量问题也不鲜见。比如,今年8月,媒体报道湖南新化县一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建成不到5年,就上演“楼体外墙开裂,室内天花板和地面出现裂缝,厕所、厨房、卧室漏渗水”的一幕;今年7月,安徽合肥瑶海区一安置小区被曝于今年3月完成摇号选房后,被业主发现楼体存在“歪斜迹象”。

众所周知,棚改房、安置房、老旧小区改造等都属于妥妥的民生工程。其质量保障,一方面连着民众的“安居”梦;一方面也关系到公共安全,本不容有任何闪失。但在现实中,这类房屋由于不像商品房那样直接面临市场竞争,各方在质量监管上缺乏足够动力;同时,受资金投入不确定性的影响,这些房屋在建设中也容易违规降低标准或以次充好。

这些现实情况,说明棚改房、安置房、城中村改造等的建设,更需要有针对性的事中、事前的质量把关。比如,提高招投标透明度、建设过程中积极引入居民监督、强化对施工单位的监管等。毕竟,即便事后严肃追责,“返工”成本也太高了。

除此之外,还需特别注意防范这类房屋建设中的腐败问题。因为,相对于商品房建设由开发商直接负责,这类带有保障性质的住房建设,不少由地方政府或地方政府与开发商联合进行,其中的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变得更模糊,也增加了权钱交易等腐败空间。

此前的媒体报道就显示,近年来危房改造、拆迁安置房、棚改等成住房领域“微腐败”高发区。今年7月,黑龙江通报5起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这些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不仅给偷工减料等违规违法操作开了“绿灯”,也蚕食了宝贵的财政建设资金,由此增加了“豆腐渣”工程的几率。

因此,对棚户区改造、城中村建设等民生工程,必须突出廉政建设,将反腐败贯穿其中,最大程度压缩“蛀虫”,让违法违规者付出应有代价。

而强化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质量考核,也值得认真考虑。在城镇化进入“下半场”的今天,一方面,人们对棚改小区、安置房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另一方面,大规模开发的空间已不像过去那般充裕,如果不能守住质量关,导致“豆腐渣”工程频现,影响的不只是居民权益,也在增加地方财政负担。

总而言之,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棚改安置等民心工程的质量底线都必须守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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